国家质检总局建立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
来源:中国贸易报 更新时间:2009-05-28

   
 

 
    本报讯 记者  邢梦宇 汪秀芬 记者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为保障产品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建立了“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已于5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陕西等5地检验检疫系统开始了实际运作。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的扩大运行为我国出口退货追溯调查工作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也为优质“中国制造”顺利走四方保驾护航。


    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传递、追溯调查、应急管理、统计查询、信息发布、规则维护、系统管理九大模块。该系统结合出口退运货物追溯调查工作实际情况以及追溯管理过程的各项需求,从入境集装箱检疫、入境木质包装检疫等各种信息平台获得出口退运货物的有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技术的各种手段加以分类筛选,对各种出口法检和非法检的退运货物进行不同模式的调查,从而实现对退运货物规范、严密的监管。该系统可以做到出口退运货物追溯调查由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各直属局分工负责,由口岸局收集信息、产地局调查原因,使得整个检验检疫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
    近年来,产品质量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关注的焦点,各国出口货物遭退运事件屡见不鲜。中国作为出口贸易一直保持较高增长速度的国家之一,退运事件也是时有发生。虽然每年出口退货总额占总出口贸易额的比例很小,但是通过对出口退运货物的追溯调查,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掌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提高执法工作质量,有效实施责任追究。据调查,造成出口退货原因主要包括出口货物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退货、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起退货和无条件退货三种。
    据了解,出口退货信息管理系统由宁波检验检疫局受质检总局委托,于2006年底着手研发,2008年1月1日起在宁波检验检疫系统内试运行。在短短3个月的试运行期间,该系统不仅使宁波局出口退货追溯调查工作效率大幅提高,通过退货调查,加强了宁波口岸对由于安全、卫生、环保、健康问题导致的退货事件发生企业的监管,减少了企业不诚信行为的发生;而且根据退运货物追溯调查系统中掌握的最新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信息,大大帮助检验检疫部门向国内企业及时发布警示通报,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减少了企业损失;同时,退货系统还为检验检疫部门查处出口企业违法行为提供了线索,为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对出口企业的监管力度,发挥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