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远县人事局紧紧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的契机,加强该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的编报工作,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对局机关行使职能相关的政府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了初步公开。目前,该局已明确了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首次编报了40余条政府信息,将通过宁远县政府门户网站、宁远政务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网点进行公开,积极搭建起公众与政府的沟通平台,营造良好的人事政务氛围,有力推动“阳光人事”进程。(曹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