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营造和谐准格尔旗
来源:内蒙古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纪委机构恢复30周年的历史时刻,回顾改革开放和反腐倡廉的宝贵经验,纪检监察工作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都具重大意义。

    准格尔旗作为内蒙古能源大旗,经历改革开放30年沧桑巨变,不仅摘掉国家级“贫困县”帽子,还成功创造了“准格尔模式”亦或“准格尔现象”,在2007年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排名中列57位,稳居西部百强第3位。

    这个时期,同样也是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全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最突出的时期。旗纪委、监察局的工作,为富裕和谐现代化准格尔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旗纪委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促进‘和谐准格尔’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和执法监察,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准格尔旗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占荣说。准格尔旗所开展的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查办案件、纠风治乱、执法监察等各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对全旗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纠风治乱落脚点在民生

    近年来,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局按照建设服务型廉洁政府要求,致力于“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纠风治乱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衡量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局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坚持以人为本,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最终落脚点。实践证明,高度关注民生,严查违纪违法案件,群众才会对党和政府增强信心。

    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准格尔旗纪检监察工作于继承中发展,改革中创新,大胆实践,从创新体制、机制、制度着手,从源头上加大纠风治乱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就在去年,旗纪委监察局重点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医药购销、学校收费、公路“三乱”、工程招投标、农民工追薪等社会焦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该旗共取缔医药无证经营户132户,规范医疗诊所167家,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2844.7万元,减轻患者负担252万元。

    在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中,准旗纪检监察部门责成旗境118座煤矿分别写出承诺书,如实申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整治中小学、幼儿园违规收费的过程中,对4名校长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1名拒不执行“一费制”的校长予以免职,对1名校长通报批评,对2名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通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对全旗26所中小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绝大多数学校能落实旗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对个别学校乱收费进行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17.5万元全部退还学生。

    为巩固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局积极筹措资金,制作了30块整治公路“三乱”公示牌,悬挂在全旗主要道路口、各收费站点和煤管站。挂牌监督之后,共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案件9件,处理9件。另外,全年对道路交通运输和收费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8次,共协调解决公路收费纠纷2起。近年来,组织的检查组对旗境内的煤管站、路政、交警、公路收费站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追缴违规收费43万元。为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还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出租“黑车”,对64辆“黑车”进行严厉处罚。

    旗纪委监察局针对全旗51个单位,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过纠正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政令不畅等问题,行业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开展的农民工维权百日行动,旗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深入砖窑等8类重点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执法大检查。就存在的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拖欠工资等问题进行了限期纠正,共为894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79万元。

    近年来,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局共为11035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和医疗费等356.4万元。

    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的原则,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深入推进。

    执法监察提高行政效能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重点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约束行政权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准格尔旗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占荣说。

    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局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纪检监察机关协助旗人民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准格尔旗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设置了旗行政服务投诉中心机构,成立了旗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行政效能监察室,从制度上、组织上保证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该旗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2007年,该旗纪委监察部门共参与监督招投标工程179项,总建筑面积368.9万平米,投资总额6.6亿元,限额以上工程报建率、施工招投标率均达到100%。全旗共出让经营性用地15宗,出让总面积56.6万平米,共收缴土地出让资金1.83亿元,未发现违法违规出让行为。对全旗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节约资金近2000万元,节约率为16%,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旗纪委监察局还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下达了停产停电整改通知,并处以每家企业5万元罚款;投资2600万元对高载能企业进行了整治;对未通过验收的7台电石炉、38台硅钙炉全部关闭,使全旗高载能企业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配合旗安监局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去年以来,共组织了3次全旗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了全旗4起重大责任事故的处理工作。

    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广电子政务,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还不断拓展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完善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从2001年至2007年,准格尔旗纪委共受理群众检举控告信件300多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53件,一般干部59件,其它人员99件。旗纪委共初查核实112件,立案查处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其中科级干部20人,一般干部13人,其它人员9人。

    准格尔旗纪检监察部门在全旗159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纪检员,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查指导。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加强同组织、人事、审计、司法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注重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聘请专门行风评议员评议,并坚持政策、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原则,使许多信访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有效降低了重信重访。

    近几年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谈话制度、诫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包案办案制度等一系列责任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查办案件工作。

    实行谈话、诫勉制度以来,共对8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同时,通过对苏木乡镇和旗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就本人与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述廉报告的民主评议,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和实绩考核提供了重要依据。

    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特殊作用,积极适应经济社会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发挥好职能作用,坚决惩治腐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占荣说:“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成为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牢记执纪为民的理念,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统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王坚 高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