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6年6月

   “十一五”期间,我国正处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我省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提高的总体要求,从江苏中医药事业的实际出发,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状况

  (一)“十五”期间江苏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十五”以来,全省中医药行业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医政策,落实全国和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中医药服务规模、服务条件、服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十五”计划和规划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基本完成,重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医药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取得显著成效。

  1、中医机构建设得到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十五”期间,全省中医药事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资源总量增加。各中医机构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一批现代化门诊楼和病房楼,添置了一批先进的设备,中医药服务条件和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各级中医机构133个,中医床位17305张,分别比“九五”期末增长43%、29.7%。全省中医机构职工人数为27227人,其中卫技人员21756人。全省共有执业中医药人员4046人。全省有全国示范中医院8所,三级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14所。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年门急诊人次数为1682万,年入院病人为46.53万人,年门急诊人数和年入院病人数分别比“九五”期末增长39%和101%。五年来,全省政府办中医机构完成征地38.8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48万多平方米。全省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固定资产总值达46.2亿元,是“九五”期末的3.4倍。

  2、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逐步增强。全省中医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加“非典”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与此同时,认真贯彻《全国中医药系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方案》,全面实施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项目。举办了全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班,开展了有关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诊断、医院感染管理、急诊急救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技能培训。全省87家县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260余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科技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对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现状进行了调研,成立了中医药防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专家组,组织相关专家参与中医药防治的技术指导。组织部分临床检验、影像、医院感染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强化训练,使我省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到加强。

  3、中医医疗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中医院继续由政府举办。不少地方试行将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将经营管理权下放给医院管理者,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新体制;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完善全员聘用制,推行人事代理制,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有的中医院推行后勤社会化改革,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重视调动和利用民资、外资的积极性,全省创办和建立了400多家民营中医机构。

  4、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人才的层次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注重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南京中医药大学在“十五”期间,共培养中医药类研究生815人,其中博士生191人,硕士生624人;中医药类本科生2275人,专科生248人;成人教育学生2430人;留学生230人。参加全国第二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25名老中医的33名继承人完成了师承学习,27名老中医和45名继承人参加的全国第三批师承工作进展顺利。16名中医人员被列入国家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各地采取鼓励师带徒、支持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交流等多种途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加强名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的继承工作,有的市出台了《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确定了多名名老中医并配备了学术经验继承人。不少市的中医院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班、中学西、西学中班和中西医结合大专学历教育班等形式,强化了在职人员的培养提高。在各市评选市级名中医的基础上,全省评出了116名省级名中医。

  重视中医药科研基础平台建设。省中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通过国家中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研究中心(GCP)评审验收。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通过中期评估。重视中医药临床研究,加大对重大疾病防治方案研究力度。五年来,全省共承担部省级以上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 171项,其中国家“十五”攻关课题3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30项。各市、各单位承担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303项、市级科研课题342项。48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93项成果获市级科技成果奖。省现代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期建设正在进行中。

  5、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显现。全省以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为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的重要手段,以提高临床疗效和专科学术水平为核心、以中医单病种质量管理为突破口,同时加快研制疗效显著的中药制剂,充分体现中医专科、专病、专药的优势,成效显著。8个全国重点专科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期评估,16个省级重点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单位完成建设任务,新增125个市级重点专科。全省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专病群体初步形成,重点专科门诊量超过总门诊量的10%。

  6、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扎实开展。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精神,全省97个试点县(市、区)有县级中医院64所,均被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了报销补偿范围,将必要的中药和中成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十五”期间新增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3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单位1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16个,使我省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达到9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达到28个。建成300多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组织培训了一批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启动了农村基层优秀中医成才规律与临床经验总结推广项目。根据省委、省政府支持苏北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实施薄弱中医院第二轮帮扶计划,对苏北地区11家薄弱中医院进行重点帮扶,省、市、县、中医院累计筹措帮扶资金3888.9万元。薄弱中医院在对口支援中医院的扶持下,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人才进修提高、医院规范化管理、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显著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认真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大力开展社区中医药医疗预防、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开展了临床执业医师相关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使中医药更好地体现在六位一体服务中。徐州市云龙区成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7、中医药监督管理水平有所提高。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依法发展中医药的责任。配合省人大对《条例》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促进法规和中医药政策的落实。按照《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中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了中医医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广告。

  另外,中医药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有4700多人次来我省访问,我省有600多人次出国访问交流。28人出国接受培训取得学位,全省有47人次参加了7个国家的援外中医医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江苏中医药事业“十五”期间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中医药发展中一些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医药工作中,一些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中医药改革和发展中的特殊性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二是中医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总体资源不足,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投入不够,中医机构缺乏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薄弱;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苏南和苏北、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较大。三是农村中医药人员队伍萎缩,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已成为制约中医药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四是综合性中医院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和急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中医院的住院治疗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学术水平、临床疗效、创新能力、人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中医药服务领域需进一步拓展。六是中医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足,管理水平和能力跟不上事业发展的需求,行业监管需进一步加强。

  二、“十一五”全省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继承创新,坚持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针对影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和关键性问题,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适应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为中心、继承与发展中医药为主题、加强中医药的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与作用为主线,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的中医药服务,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全省“两个率先”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病治病能力明显增强,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中医药进一步普及,中医药学术的继承与发展有显著成效,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水平有较大提高,中医药的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中医药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国际上有更加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完善和健全以综合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以面向社区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省级中医院建成综合服务功能强、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成为全省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和临床教学、科学研究基地;地市级中医院建成中医专科优势明显、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中医院,成为本地区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县级中医医院在完成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积极发挥县级中医医院在农村中医药工作中的龙头作用,使其成为农村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中心。

  大力发展城市和农村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要配置足够的中医药人员,“十一五”期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全省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建设。在城市和农村社区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将中医药服务全面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并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应用中医药防治疾病。鼓励农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

  2、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适应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全面加强综合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基本设施条件建设和急诊急救技术培训,到2008年基本完成综合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建设任务,使其成为区域医疗救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提高中医医院对感染性疾病的防治能力,在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中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鼓励传染病医院设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科(病区),形成一些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传染病医院。

  加强重点临床专科(专病)建设,巩固全国重点中医临床专科(专病)和省级重点临床专科(专病)建设成果,启动全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项目,建成拥有优秀学科带头人、人才结构合理、学术与技术水平较高的中医专科队伍,有中医药综合防治方法和显著临床疗效,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的一批示范专科。

  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的研究,注重对老年性疾病、精神疾病、亚健康状态、养生康复等领域前瞻性应用研究,重点加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疾病、肝肾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3、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

  大力实施“人才强业”战略,以培养和造就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医药院校教育、继续教育体系和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制度,重点抓好高层次中医人才和城市、农村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培养一批医德高尚、理论深厚、医技精湛的新一代名中医。全省实施中医优秀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和继续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一批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骨干,通过经典理论研修、名师临床指导、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整理研究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新一代名中医。

  培养一支适应社区群众应用中医药防治疾病需要的队伍。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骨干理论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通过学习,毕业后取得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开展社区全科医师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使他们具备应用中西两法防治疾病的能力。同时根据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开展对中医药管理、中医药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各类人才的培养。

  4、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研究工作,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继续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总结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探索高新技术时代中医药传承新模式、新方法;开展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验方的挖掘整理研究,筛选、评价、推广一批安全、有效、适宜应用的技术、方法和方药,保护利用开发民间特色疗法。继续开展对苏州吴门和常州孟河两大中医学术流派的学术思想继承、整理、研究工作,从中挖掘防治当代疾病有效方药、方法、手段和技术。

  增强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学术、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中医药研究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为根本,以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为重点,以解决制约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发挥的关键性问题为立足点,进一步寻求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上的突破与创新。充分利用和发挥我省高等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多,力量雄厚的优势,科学整合中医药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现中医药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现代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建设;重视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实施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研究保护工程;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加强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诊疗新设备、新器械,中药新剂型、新辅料等研究开发,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产品;开展名医名方开发和名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针对病毒性疾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等重大疾病及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寻找有效方药,研制药效物质基础明确、有效、安全、可控的创新药物,提高中药产业的竞争力。

  5、重视中医药科学研究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学术、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实施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工程,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大中医药研发力度,提高研发能力和水平,加快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诊疗技术、仪器设备和中药新药。充分发挥我省高等中医药院校和科研院所多,科研基础雄厚的优势,组织协作攻关,重视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和二次开发,使其尽快转化成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我省中医药技术和产品的科技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进中医药产业化进程。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加强体现中医药特点的新剂型、新辅料、新设备等的研究开发,开展名医名方及名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进行名老中医及民间中药单验方的筛选,寻找有效方药,研制药效物质基础明确、有效、安全、可控的创新药物,提高中药产业的竞争力。

  6、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中西医结合方针政策,切实加强中西医结合基地建设、学术研究和临床实践。中西医结合医院、科室要以系统掌握中医、西医两种医学知识与技能的中西医结合人员为主体,能够全面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能够积极吸收和利用中医药及现代医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以提高临床疗效和学术水平为重点,发掘、整理、研究、阐释中医药学的经验真知和理论精华,通过多学科的交叉、渗透和融合,深入探索中西医的结合点,广泛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特别是针对当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和疑难疾病,提出中西医结合的新理论、新方案和新方法;加强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揭示中西医结合防病治病原理,促进中西医结合学术创新;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社会和学科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显著、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基地;逐步完善中西医结合医院技术标准规范,提高中西医结合学术和疾病防治能力。

  7、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管理水平

  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依法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责任。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批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中医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加强中医执业医师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把中医院的基础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大力推进依法治院进程。加强医院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培养一支适应基本现代化要求的医院管理队伍。积极运用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改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严格控制医疗成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效益,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三、“十一五”期间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项目和指标

  (一)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全省建设10—15所基本现代化中医院。

  2、全面完成省中医院7.5万平方米的南扩工程,建成1500张床位的专科优势明显,服务功能齐全全国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和重点临床研究基地。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3.5万平方米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建成700张床位的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省第二中医院完成3万平方米的病房综合楼的建设,建成500张床位的三级甲等中医院。

  3、新增加5所地市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或三级中医院的建设标准。县级中医院中90%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

  4、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全省再增加2—3所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再增加1所成为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单位。

  (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建成8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新增20个按国家重点专科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新建30个省级重点专科。在省级重点临床专科基础上重点建设20个省级示范专科。

  2、新增15个国家级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

  3、力争50%的县(市)达到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水平,20%的县(市)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的建设标准,2个市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级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占医疗服务25%左右。

  4、实施第三轮薄弱中医院帮扶计划,使全省最薄弱的10个县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上一个新台阶。

  5、在全省重点建设30个中医药特色先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10个达到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

  (三)人才培养工程

  1、评选100名省名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

  2、完成第三批和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3、完成16名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研修工作,争取有20名人员列入国家第二批研修项目。再遴选40名优秀中青年开展临床研修。

  4、分别为市、县、乡培养100、300、1500名左右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临床技术骨干,培养3000名村卫生室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培养200名掌握中医药理论、应用中西医药技术和手段防治疾病的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

  5、继续开展各级各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60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200项,继续教育地区覆盖率达100%,专业覆盖率达80%,分期分批对中医机构80%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四)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

  1、加强脾胃病、病毒性疾病、老年病(心脑血管病、老年性痴呆、骨质疏松等)、呼吸系疾病、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艾滋病等中医药治疗具有特色优势的慢性病的研究,力争有30项省、部级科技成果。

  2、加强中药临床前研究,建设3—5个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基地,完成10项新药临床前开发项目。

  四、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中医药发展条例》等法规、规章,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改革,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经济政策,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管理能力、统筹能力和协调能力,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深化中医药体制和机制改革

  1、抓好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实行中医药全行业管理,相应设立省、市中医药管理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中医药工作要有机构管,有专人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2、加快中医办医体制改革。各级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那些承担中医药学继承发展任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代表区域中医药发展水平的中医医疗机构。动员和鼓励民间资本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中医机构,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

  3、加大中医药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公平有序竞争的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增强中医药机构的生机和活力。

  (二)制定和完善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政策

  1. 努力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在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卫生经济政策,确保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逐步增加。

  2.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机构补偿机制。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点,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放开非营利性中医机构特需服务价格。中医医疗机构应作为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同一地区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实行相同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

  (三)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1.各级政府要把中医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管理责任制,将中医药工作实绩列为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中医药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级卫生和中医药部门要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强化中医药全行业管理。各级计划、财政、物价、人事、科技、教育、工商、税务、药品监督、劳动保障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为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

  加大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氛围。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全局,为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提供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上,放在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典型事迹上,放在中医药知识的科学普及上,着力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性以及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的作用与优势,继续大力宣传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增强品牌效应,使社会和群众更多地了解中医药、接受中医药,支持中医药。加强中医药宣传队伍和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展信息渠道。

  在向社会宣传的同时,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宣传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发展动态以及中医药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各方面的重视、理解和支持,推进研究制定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