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信息不涉密一律公开
来源:山西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8-05-26

 
 4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向社会公布,总计十一章五十五条。新一届政府的所有工作,全部根据规则进行,如审计不受干涉、重大决策需民主决策、政务信息不涉密一律公布等。

    根据规则,审计厅在省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省政府各部门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论证。省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需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特殊需要保密的外,均应及时公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省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另外,省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阅批、接待重要群众来信、来访。省政府领导不为下级机关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的一般不公开发表。省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省长、秘书长出访、出差、休假应事先报告省长,省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出访、休假等,应事先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