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山东河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根据黄委《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山东河务局本着高度重视、积极稳妥的原则,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设立专门机构。为了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山东河务局去年下半年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机构,研究指导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审定颁布有关制度;同时成立政务公开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结合山东黄河工作实际情况,该局制定印发了《山东黄河河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山东黄河河务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试行)》,要求各级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本着严格依法、全面负责的原则,对政务信息和各类行政管理事项依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如实公开。要求各市级河务(管理)局、局直各单位也要按照黄委的有关要求,将政务公开摆在重要位置,统一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山东河务局所属单位(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三是在山东黄河网开辟了“山东河务局政务公开网”。为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山东黄河政务公开工作,山东河务局在充分利用山东黄河网的基础上,研究开发了山东河务局政务公开平台,设置了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机构职能、制度办法、政府采购等栏目。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即将投入使用。
四是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后,山东河务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学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宣传,领会好《条例》精神,为推进山东黄河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目前,山东河务局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正在拟定《山东黄河河务局政务公开详细目录(第一批)》和《山东黄河河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有关制度办法,加强对局属单位的指导,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作 者:钟明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