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省粮食局提出大力推进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提高粮食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将粮食流通管理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必须严格规范粮食行政处罚程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徇私舞弊和执法不公;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尽责,权责必对等。对行政不当行为,必须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切实做到廉洁从政。要严明粮食工作纪律。粮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从事或者插手粮食经营活动,不得为家人和亲友转手买卖粮食提供方便;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人和亲友谋取粮食系统工程项目或采购项目;不得在本单位本系统为家人和亲友推销物品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提供服务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借项目申报、评审之机收受钱物;不得到基层或有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和处理。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要把政务公开作为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今年重点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粮食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体系,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及申请受理机制,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方式,规范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程序;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市级粮食政务网站,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开通网上行政许可和投诉举报受理系统,试行开展电子行政监察活动。
四是继续加强效能建设。效能建设的本质在于:一要正确地运用粮食行政管理权力,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程度和信任程度;二要有效地落实党和政府的粮食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提高政府管理粮食流通事务的能力。当前,要重点解决少数地方粮食部门存在的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和违法违规、失信于民的问题。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粮食纪检监察机构要开展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取信于民。
五是尽力抓好行业管理和指导。在行风建设上,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寓行风建设于行业管理和业务工作之中,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行风评议,逐步建立行风评议工作长效机制。要树立抓好廉政是本职、不抓廉政是失职、抓不好廉政是不称职的观念。强化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对所属县(市、区)粮食系统出现的问题,要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既要查清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也要查明所在市粮食局的领导责任。
据悉,自2002年以来,省粮食局已连续6年在全省粮食行政机关开展政风评议工作。通过政风评议,不仅促进了粮食行政机关的作风好转,而且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2008年政风评议工作仍将继续进行。 (省粮食局纪检监察室 杨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