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行政信息公开的对策研究
来源:无锡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豆星星在《河北法学》撰文认为,行政信息公开是制约权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以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完善当前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应该注意以下五点:(一)实现行政信息公开法治化。包括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将保护公民知情权写入宪法等;(二)扩大公开的内容及范围。行政信息公开应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当前应在立法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和不得公开的事项,划清公开与保密的界限;(三)建立行政信息公开监督和评价体系。监督机制的建立是确保行政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及时公开的前提。行政信息公开评价体系的建立需要把行政机关行政信息公开的开展情况与对行政机关的考核结合起来,成为领导人政绩考核的一部分,同时公民的评价也应作为考核内容的一项;(四)完善行政信息公开救济制度。救济制度是信息公开的重要保障,救济制度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五)逐步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