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构建"阳光政府"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5月29日电(段忆涓)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最近提出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构建“阳光政府”。

    健全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据了解,该市要求市和旗县区政府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不仅要公开《条例》规定的四大类主动公开内容和23项重点公开内容,而且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的有关制度,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及工作程序,完善公开的考核评议及监督责任机制。 

    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平台的作用。不断从方便群众的角度,采取各种形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等各类行之有效的信息公布和公开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充分依托政府网站、市长热线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和渠道,让更多的市民通过网络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建立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政府信息传播的主渠道作用,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以创建“高效、规范、廉洁”政府为宗旨,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切实维护群体切身利益,为民办实事、好事结合起来;定期向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巴彦淖尔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适应信息传播日益多样快捷的形势,做到善解、善待、善用新闻媒体。既善于借助媒体引导舆论,营造氛围,推动工作,又善于通过媒体加强监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据了解,按照对外树形象,对内强化监督的要求,巴彦淖尔市要求平面媒体——市日报、晚报每天至少拿出20%的版面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批评。从而发挥媒体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方面的特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