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绥化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5月30日电5月28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务信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依法规范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不断延伸政务公开服务触角,提高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政效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全面打造阳光政府,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知情和办事,提高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的参谋水平,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市政府秘书长康长桥在讲话中对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要求,做好市本级政务公开目录成果转化工作,加快县(市)区行政权力清理步伐;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发挥样板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政务公开,抓好落实,快速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提出,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职能、项目、收费、依据、电话、应急预案等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学校、医疗机构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以及通讯、邮政、金融等,都要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及价格、窗口设置、人员职责、服务承诺等重点内容。以后在政务公开网上查询不到的权力、项目和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提出质疑;对执法执罚结果有异议的也有权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凡是未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公开、假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有关部门将及时介入,深入调查,及时反馈,严肃查处。
 
 
 
作者: 张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