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问责,在强力推动中稳步前行
——云南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上)
记者 杨尧鑫 黄雁玲
两个多月前,地处西南边陲的云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被一些媒体称之为云南刮起“问责风暴”。尤其是舆论监督成为问责的依据更是吸引世人的眼球。那么,两个多月过去了,云南的“问责风暴”刮得怎么样呢?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取得什么样的成效?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截至5月4日,云南全省已有86名干部被问责,其中包括13名厅级干部。该省纪委一位领导同志告诉记者,云南的领导干部问责制,正在强力推动中稳步前行。
行政问责率先“登场”
今年1月30日,云南省委作出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拉开了该省领导干部问责的序幕。《决定》明确了问责的范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具有或受委托管理公共事务职责的组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尽快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积极探索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
云南省政府积极行动,及时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并于3月1日正式实行。
尽管此前媒体已进行了大量的报道,但《办法》的出台在许多领导干部的心里还是产生了不小的震动。毕竟“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或“不求进取、平庸无为”这类以往算不了什么的事情,此后只要有人投诉或被媒体曝光就很有可能要砸掉饭碗。但有些人心存侥幸,期待这一制度在一阵风过后便束之高阁。然而事实让他们不敢怠慢,问责的“风暴”越刮越劲。
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说,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到了,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到了,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也提到了。因此,省委省政府的决心非常大。我们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云南省各项事业的发展,所以省委省政府把实行问责制作为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需要,新形势下增强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加快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需要的大事来抓,省委常委会带头执行。年初,白恩培书记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报几项重点工作,年底要对照总结检查,也就是说问责制的落实从我们自身做起。而秦光荣省长对行政问责工作亲自抓,推动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并初步取得成效。
作为起草小组组长的云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赵志彬,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内容可谓烂熟于心。他说,《办法》对应进行行政问责的10种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包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平庸无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铺张浪费、攀比享受;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监管不力、处置不当。
行政问责的方式也规定了10种,分别是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建议免职。
记者接过赵志彬递过的《办法》仔细阅读,被列入问责依据中的几项条款格外吸引人的眼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新闻媒体的报道,等等。
不能让问责制只写在纸上
4月8日上午9时,云南省20多万名公务员统一参加了一场考试,内容就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这次考试采取统一命题、分级组织、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将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培训考试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不能让问责制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上。”省长秦光荣对实行好行政问责制态度坚决。于是,一系列配套措施相继出台———
在出台问责办法的同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也“闪亮登场”,与问责办法合称“四项制度”。这一决定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实行阳光政务,要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截至5月1日,已有24个省级行政单位通过媒体公布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组织机构是抓好落实的关键环节。云南建立了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督察室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下设两个办公室,问责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具体承担省政府实施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据该省问责办负责人黄赤钢介绍,为成立这两个办公室,省里专门批给监察厅、人事厅各5个人员编制,这可以看出省政府抓这四项制度的实施绝不是短期行为。
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作为直接分管的省政府领导,经常听取和研究实施四项制度的工作进展情况。他在2月25日召开的部署实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一把手”既是行政问责的重点对象,又是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四项制度负总责。各部门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和纪检组长具体抓。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郭永东明确要求省纪委监察厅和各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对不执行和不认真执行四项制度的,要严肃追究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由此,进一步显示出省政府抓四项制度落实的坚定决心。
在推进行政问责制的实施过程中,该省严密部署,环环相扣。通过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大众都知道问责制的有关内容,努力营造实行行政问责制的良好氛围;组织全省公务员对四项制度相关内容进行统一考试;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公开向社会公布本机关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承诺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省问责办派出检查组前往各州市进行督促检查。
说到对这项工作的推动力,省纪委研究室主任冯胜瑜说,省长每月要听一次汇报,分管副省长每半个月就要听一次汇报。从领导的重视程度可以看出省委省政府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心有多大。
两个月问责86人
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对境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文山州及临沧市的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交通的副州(市)长进行问责,取消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分管交通的副州(市)长向省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至此,该省从3月1日正式实行行政问责制以来,已有86人受到问责。
行政问责,关键是看能不能真正追究责任。只有在坚持权责一致、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前提下落实好责任追究,才能取得实效。如果前阶段搞得轰轰烈烈,一到问责的节骨眼上却高高提起轻轻放下,所谓“雷声大雨点小”,那问责制最终就会“流产”。而从云南省目前的情况看,可以说是“雷声大雨点也大”。
备受关注的“媒体舆论监督新规”在行政问责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4月7日,云南省问责办负责人黄赤钢在昆明电视台《都市条形码》栏目中了解到,3月28日晚,安石高速公路小屯上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急救,在接到求救电话后,澄江县“120”急救中心以施救地点太远而拒绝出警。黄赤钢在向省监察厅有关领导汇报后,立即向玉溪市问责办打电话督办。玉溪市政府立即启动问责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其中,责令县“120”急救中心值班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待岗3个月,待岗期间仅发基本生活费;责令县“120”急救中心的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扣除其3个月岗位津贴。另外,县人民医院分管“120”急救中心的副院长、人民医院的院长、该县卫生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都受到问责,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问责办法实行后因舆论监督而被问责的第一人是昆明市便民中心户政窗口的某工作人员,因在接待办事群众时态度粗暴,和前来办理户口的群众发生激烈争吵而被当地媒体曝光。随后,昆明市有关部门迅速启动问责程序,这名工作人员被停职。
据该省问责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各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级问责办公室,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难点问题,作为实施行政问责工作的重点。各级问责办公室积极主动从群众来信、媒体报道、领导批示等渠道中寻找问责线索,并严格按照问责程序进行问责,扎实推进四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据统计,截至5月4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问责的86人中,省直机关实施问责31人,州市县55人。在被问责的人员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33人,而因媒体曝光受到问责的就有12人。
正是在这种强力的推动下,云南的行政问责正稳步前行。
面对问责,你准备好了吗
——云南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下)
本报记者 杨尧鑫 黄波
云南省委省政府强力推动领导干部问责制,各级各部门怎样落实,广大领导干部准备得怎样,社会大众有何反映?带着众多的疑问,记者在采访中寻找答案。
把落实问责制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相结合
在云南省环保局,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都摆放着一块身份标牌,上面不仅有本人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照片,还有8项工作承诺等。亮明身份接受监督,正是该省环保局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一个具体措施。
该局办公室主任周曙光说,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明确责任主体,这样就能确保打板子有人挨,而且打得准。据介绍,省环保局于今年3月25日专门邀请行政服务对象和新闻媒体共24家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社会大众和行政服务对象对本机关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行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还把落实四项制度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郭永东告诉记者,省政府各部门都结合自身的特点,从健全组织、宣传发动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从公开信息、公开承诺到热情服务、为民办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的落实。而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服务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正是我们实行四项制度的目的所在。
4月30日,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对9名公车私用的责任人进行问责,而格外引人注目的是负有公车管理不严责任的7名责任人也未脱干系,受到问责。显然,这在往常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云南省各州市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昆明市一马当先。该市把落实四项制度与软环境建设结合起来,一系列措施可谓大刀阔斧,引人注目。
对506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决定保留197项,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平均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压缩了一半以上;
在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两次终结制”,即在一个窗口审批往返不得超过两次;
公布领导干部职务分工情况和联系电话,并规定工作时间打不通将被问责;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就限时办结、服务事项与服务标准等作出公开承诺,进一步实行“阳光”政务;
实施“工作成果倒逼法”,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促倒逼落实,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被严肃问责;
市长接待日活动;
……
昆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应永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用到一个“盯”字。他说,公开的电话是否打得通,态度好不好,我们都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行政中心各部门的服务窗口究竟有没有审批权,老百姓是否跑两次就能办完等,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必须“盯住”这些具体的事,并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这些措施的落实,督促问责制的落实。我们已派出12个督导组对全市132个单位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据云南省纪委问责办一位负责人介绍,除昆明市外,各州市在落实四项制度上也各有新招。昭通市将全市各级各部门涉及到的各项政务、事务作了概述,把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经办处室、受理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列出,方便有关单位、个人办事。大理白族自治州在行政机关的办公室推行服务承诺挂牌制,将每间办公室内公务员的姓名、职务、职责、电话号码公布在办公室门上的服务承诺牌上,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有人嫌官大了,这不是个笑话
昆明市纪委书记应永生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有位处级干部曾对他说,现在官大压力大啊,我想早点退了,免得干不好被问责,前功尽弃。
嫌官大看似一个笑话,但反映出官员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权责统一,正是问责制的基本原则。权大责就大,失责要问责,当问责制被严格执行的时候,官大就意味着风险的加大,于是出现嫌官大的现象也不足为怪,而更重要的是鞭策官员认真履职,为民服务。
云南省建设厅问责办主任胡继泽介绍了本机关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以来的几个变化颇耐人寻味。一是处室领导随意派活儿的现象少了。以前,有项什么工作要做,处室领导就随意点将,现在不同了,各处室进一步理顺职责,明确划分各个岗位责任,建立首问登记和业务工作AB角制度,谁的职责就谁干,随意派活儿可就不行了。二是让非公务员承办的现象逐步得到纠正。以前有些公务员偷懒,把一些分内的工作让非公务员或借调人员做,现在不一样了,只要是你职责内的事,即便不是你干的,出了问题也要问你的责,这就逼着自己去干。三是迟到早退的现象少了,因为怕找不到自己而被问责。
这些实实在在的变化,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了问责的威力。张家仁是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的局长,从春节到现在基本没休息过一天,他觉得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自从代表全局在电视上向社会作出承诺后,就千方百计去兑现承诺。他的电话公布后,每天都有10多个电话打进来,这就得抽空回复或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他说,我们现在压力真的很大,高标准严要求,把我们“逼”向书本学习“充电”,“逼”向基层一线解决问题,“逼”向社会关注民生、关注社情民意。我们现在开党委会经常在晚上进行,因为白天根本没时间。不过忙是忙,累是累,但看到昆明越来越绿、越来越美,心里还是很舒坦的。
省工商局办事大厅企业登记处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对省问责办的同志吐露心声,现在我们工作时间更集中精力了,只要有人进来就要准备好接待,而且服务要耐心、态度要好,因为弄不好来的人就是媒体的记者,或者是暗访的人,被他们“逮”住可就要问责的,我们的弦都绷得很紧。
省问责办的同志告诉记者,四项制度的实施,对广大干部来说是有很大压力的,但很多人是被问责逼着,被监督检查、被媒体曝光逼着,所以我们必须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省政府已作出决定,准备派出6个暗访组,由一名正厅级干部带队,前往各州市进行明察暗访;6月份我们将开展民主测评,让社会大众对我们的行政部门进行评议,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和媒体的作用,并建立起监督的长效机制,使这种被逼出来的优质服务,变成习惯,变成自觉行动,那么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期望不是“一阵风”
住在昆明市兴华街的退休教师吴建民怎么也没想到,他给领导打了电话,就解决了多年没解决的问题。原来,兴华街小餐馆比较多,一直以来都是食客聚集之地,许多小餐馆为了接纳更多的客人,把餐桌直接摆放到门口的人行道上。同时,生产污水、餐馆油烟、占道小贩和乱搭棚子的现象都很严重。这些现象让拥有上万居民的兴华街一片混乱,居民们苦不堪言。但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未能解决问题,吴老师甚至将混乱的情况拍成录像向有关部门反映,可问题仍是没人解决。
云南实行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后,昆明大力开展软环境建设,还公布了领导干部的电话,于是吴老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五华区委的电话并反映了兴华街的情况。令吴老师欣喜的是,电话打后仅一个小时,就接到五华城管一位姓张的副队长打回的电话,表示将尽快解决问题。更令他想不到的是,当天下午,城管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来到兴华街进行整治,使一向乱遭遭的街道立即变得通畅了。吴老师感慨地说,现在干部们作风是好了。
在云南,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实施后,得到实惠的当然是广大群众。许多老百姓已感受到了干部们作风的转变:“做事谨慎了,也认真了。”譬如办理身份证,以往交上照片就回家等着,有时半年都拿不到,现在过两天就打电话让你去取,老百姓都说好。
云南江西商会的秘书长傅建文也真切地感受到了政府官员的变化。他说,以前我们主动找政府官员,他们还爱理不理的,现在政府官员多次主动找我们询问是否可以介绍一些项目。
社会大众真诚欢迎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实施,但他们也担心会不会是“一阵风”,期望这四项制度能在行政机关长期“扎根”。
确实,群众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一些官员还在抱有幻想,期望一阵风之后又恢复老样子。
其实,目前在云南全省推行的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并非都是顺风顺水,毕竟这制度的实施让一些干部不舒服,因此,遇到一些阻力,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对此,省问责办领导心中有数,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搞得好,抓得实,有的地方还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有两个州市组织机构的成立就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时间晚了一个多月;许多干部还存在观望思想,觉得这是一阵风而已;一些地方还存在上层热,基层冷的现象;个别地方在问责中还有长官意志的存在,没能严格按程序依法进行问责等。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本月对作出承诺的厅级干部和中层干部逐级进行职责考试,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职责,知道本部门工作有什么标准。我们将用这些标准来加强督促检查。同时,我们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建立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并通过督促检查、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来促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离开云南这片美丽而神奇的土地时,记者真切地感受到,云南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在强力推动中稳步前行,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