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来源:大连日报 更新时间:2008-06-03

 “当你挨罚时,首先想到的是什么?”面对这样的随机调查,人们的回答通常是:可以“讨价还价”吗?找熟人说情少罚点、态度好点免挨重罚。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800多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及部门规章约1.3万件左右。其中,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占85%以上,授予行政机关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条款有90%以上,且处罚裁量条款用词高度“弹性”、“含混”。

    “处罚不公、处罚创收、裁量权运用不当、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容易受到行政干预、经济利益、情感情绪及能力素质的影响,加之自由裁量权弹性又大,导致“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人情案”和“态度案”的情况屡屡发生。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我市作为辽宁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城市,在2004年率先进行行政处罚罚款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基础上,市县两级政府于近期全面完成了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行政处罚新标准近期网上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遏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我市于2008年初启动了新一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分析了全市规范行政处罚罚款自由裁量权的现状,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梳理依据、归纳行为种类、制定指导标准、建立工作制度、审查修订等步骤,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42个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和直属执法机构,共梳理法律115部、行政法规217部、地方性法规110部、部门规章590部和政府规章105部,筛选其中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2088个条款,3323个违法行为,制定8453条指导标准,修订和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度65个,新建制度70个。目前,市直各部门和直属执法机构正在积极准备,将新制定的指导标准上网公示。行政处罚须告知当事人处罚依据

    按照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要公示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结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除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外,还应当就从轻、减轻、从重等自由裁量的理由和依据作出说明。同时,行政执法机关在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立足于教育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不应简单的一罚了之,不得把加大处罚额度、增加罚没收入作为行政执法目的。在制作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工作制度中,增加警告处罚和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规定。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对应不同的处罚幅度,划分3 5个阶次,分别例举适用条件,制定行政处罚指导标准;增加了对警告、没收违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种类的细化标准;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限、行政处罚未自动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限,作出制度规定。

    另外,我市还运用了电子政务手段,固化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基础上,编制了“行政处罚案件自动处理软件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只要输入调查收集的违法情节“数字”,系统就自动生成处罚结果,有效控制了人为“裁量”。市质监局在市局稽查队和市内部分分局推行CQS执法办案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出现场时,携带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使证据数字化,执法程序在网上展示,每天上网报告执法情况。市民可自行考量执法行为的合法合理性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能够有效纠正行政处罚显失公正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优化执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做为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通过查阅行政机关公示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规定,自行考量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工作,市政府今年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到对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体系。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将规范和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案卷评查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陈桂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