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08-06-03

市监察局 


    
    去年以来,我市以提高行政效率、创造全国政务环境最佳地区为目标,积极开展建设高效行政服务机制活动,切实解决了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7年8月,我市在中部六省88个城市中被评为最佳投资城市,名列河南省第一位、中部六省第二位。
    一、创新运行机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在全市所有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全部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全权行使部门职能,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支笔签字、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办结”。二是成立行政审批事项联合会审工作组,对各单位申报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操作规范和审批时限进行压缩。经过全面清理,市直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6项,下放36项;部门即办件比率达到50%以上,总体审批时限压缩60%以上,市直行政审批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达到98%。三是建设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涉及国有资金或部分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等项目全部纳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成监、管、办三分离的运行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构建惩防体系发挥积极的作用。四是集中清理“两项收费”。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收取的非税收入项,全面实行“窗口办件、银行收款、电脑开票、微机传输”。去年以来,全市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3项,减轻企业负担近500万元。
    二、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等制度,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职能业务,统一制定服务标准,以“行政服务承诺书”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运用新闻媒体和政务网络向社会公布。二是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市政府组织人员集中对各单位上报的政务公开目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进行梳理和审核。目前,涉及的5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已经全部完成政务公开目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编制工作,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网,实现政务信息统一规范、资源共享、动态更新和综合利用。目前,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率达到了85%以上。
    三、推进电子政务,建立便民服务网络。以现有的市、县、乡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为基础,在全省率先建设高效行政服务机制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统一安全、统一接入、数据交换、信息发布、社会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多媒体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系统,实现了以网上审批为核心,融电子监察、视频互动、无线移动办公等为一体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同时,在721个行政村建立了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点,初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便民服务网络。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市行政便民服务网络建成以来,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75220件,按期办结率达到98.5%。
    四、健全规章制度,构建监督评议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出台了《关于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暂行规定》,印制了5000张优化发展环境投诉名片,向社会各界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及受理投诉内容。制定了《漯河市机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投诉受理联动制度》,建立市优化办、市信访局、政风行风热线、市长热线电话等部门受理投诉联动机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及企业界人士中聘请了139名效能监督员,在企业建立了300个效能监测点,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开展“季评公示”活动,每季度从市直综合执法部门及其二级机构中随机选取一部分单位,由市、县区两级优化办组织评委对其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测评排序,测评结果当场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评议排在末位的单位,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第二次给予效能告诫,连续三次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2007年以来,先后对4个单位进行了黄牌警告和上门评议;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在新闻媒体公示各单位整改情况,各整改单位共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26项,推出便民服务措施320多条。
    五、突出监察重点,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行政监察,严查机关“四难”、涉企“四乱”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管理中出现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实施效能过错责任追究。2007年,市纪委处理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事件60多起,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及涉企“四乱”行为69起,实施责任追究77人,收缴退赔违纪资金216万元。加大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由市纪委牵头,市公检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影响建设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查办,严厉打击了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和黑恶势力介入建筑领域等违法行为。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企治安案件6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8人,挽回经济损失1224万元,有力地净化了企业周边环境,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