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民政局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民政
来源:民政部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泰州市民政局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实践。日前被被为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知情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的管理,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重点将救灾款物和社会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特困救济、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军休干部安置、退伍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各项民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办事程序予以公开。一是公开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限额。二是公开婚姻登记人员的接待程序、礼仪用语,分开公布行政性收费和商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婚姻当事人登记所需凭证的名称、标准和数量。三是公开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标准和要求。四是公开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疾病种类、申请程序、救助标准。五是公开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序,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补差标准,对享受低保人员实行“二次公开”,即批准前公开和批准后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与群众交流


  泰州市民政局在积极做好设立公开专栏、印制公开手册、加大新闻媒体宣传的同时,还适应时代要求,适应群众要求,运用新形式公开政务。


  1.办好泰州民政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结合“政府上网工程”,拓宽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政务的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在电子政务系统方面做到“四个一”,即:一套设备、一条专线、一间办公室、一名信息员。每天在网站上发布民政业务信息,及时向市民宣传民政工作的最新工作动态,内容涉及民政职能各个方面,设立局长信箱、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等专栏,公开法律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联系方式,解答群众疑问,搭建与民众交流平台。


  2.开通民生热线,方便群众电话咨询。为了方便群众反映困难,准确掌握困难群体信息,及时有效地对困难单体实施救助,泰州市民政局专门开通了民生热线—86851885,安排专门办公场地,配备专门办公设施,落实4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专职从事此项工作,严格接话、登记建档、批办、转办、催办、督办、办结等程序要求,规范办话人员接待程序和礼仪用语。市民有生活困难或需咨询有关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求助,工作人员对市民反映的困难进行登记、梳理,及时分解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登记,反馈给打电话的市民,展示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3.绘制工作运行流程,形象展示行政行为。结合民政部门职责,将各类行政行为运行程序绘制成图表。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承办岗位、职责要求、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投诉举报途径,形成工作流程,在每个环节规定“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结”,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时间、运行条件、运行信息反馈、操作规程实行刚性约束。以申办全市性社会团体为例,明确规定受理处室、审查时间、行政许可时间、申请材料、填报表格、受理电话和监督电话,让行政当事人一目了然,方便办事,利于监督。


  4.搭建社区服务平台,贴近群众公开政务。按照“一体化管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建好社区为民服务大厅。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大病救助、五保供养、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经费标准,在社区服务大厅展示,将政务公开到最基层。在有条件的街道设立电脑触摸咨询服务,做到社区人口资料信息化、社区事务管理信息化、社区服务信息化,形成覆盖全市的社区服务信息系统。


  三、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措施,替群众办事


  泰州市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开门办民政,促进政务公开,尽心尽力为民办事。一是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活动。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到百姓家中了解民情,到百姓家中宣传政策,到百姓家中解决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二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中聘请监督员,对民政部门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重点对殡仪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等8类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和落实效果。三是全面推行“效能监督卡”制度。内容包括申办事项、受理日期、受理部门和人员、办事时限、完成情况等,待事务办结后由申办人签署意见,作为对承办部门和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评定,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服务质量监督到位。四是实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局领导定期到信访室接待群众来访,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信访窗口了解政务公开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


  四、不断严格政务公开监督,为群众服务


  政务公开工作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督,才能保证政务公开到位,为民服务到位,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泰州市民政局主要实行四项制度:一是实行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把民政服务对象满意不满意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信箱、意见簿、网上调查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二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廉洁勤政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服务群众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对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不按时间要求办事、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对搞虚假公开、蒙骗群众的,严肃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三是实行政务公开考核奖惩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搞得好的部门或单位给予表扬,搞得不好的提出批评,问题较多的限期整改。四是实行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外来办事人员,如遇与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相违背的,可直接向局监察室投诉。局监察室认真受理投诉,进行调查核实。错误事实存在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提出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


  (根据泰州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