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物质装备建设五年规划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肖春燕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山东高院制定出台了《全省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五年规划》,就2008年到2012年间的全省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作出长远谋划,以确保为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最充分、最有效、最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据山东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划》是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发[2006]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等中央、省委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起草的。

    装备设备建设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规划》要求山东全省法院要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及时配备和更新方便实用、科技含量高的装备设备,实现装备设备建设的现代化。《规划》在基本经费保障中提到,聘用制书记员、法警等司法辅助人员的费用应列入预算由财政予以保障;要逐年提高基层法院公用经费水平;杜绝以集资、贷款等自筹方式解决基建资金。

    《规划》在较大篇幅对信息化建设进行了规划。提出全省法院要以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为核心,以办公应用为基础,以办案应用为重点,以综合事务管理应用为保障,完善覆盖全省的审判、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人民法院办公办案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并就网络系统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科技法庭建设、司法数据库建设、视频图像系统建设、应用系统建设等六项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划设计。科技法庭建设受到关注,《规划》要求,要按照科技法庭建设的有关要求,将庭审过程中产生的音视频信号、电子笔录、图片信息等进行采集、编码、加工处理和存储,并借助法院信息网络系统进行庭审过程展现。2010年年底前省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应当分别建立4个以上、2个以上和 1个以上的科技法庭。视频图像系统对提高法院现代化水平也将发挥重要作用,《规划》提出吸收视频技术的发展成果,升级、完善和延展全省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建立图像管理系统,整合审判系统、视频图像系统和科技法庭系统,实现视频会议、庭审直播、庭审观摩、远程提讯、异地作证和视频点播等综合应用。全省法院应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视频图像系统建设。在应用系统建设中,提出了探索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短信通知等诉讼手段,发布法院新闻、公开裁判文书、提供法律法规查询和典型案例等便民服务的设想。

    针对有些法院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规划》提出了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对国有资产、“两庭”建设、装备设备、信息化设施、财务等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