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昌地区一体化重点工作进程表确定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更新时间:2012-04-14

 讯(记者苏军亚 实习生王秋香报道)2008年下半年,新疆乌昌两地干部开始交流任职;7月前启动取消地窝堡等收费站工作;今年底实现乌昌电信同一资费标准……6月5日,乌昌党委召开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对乌昌两地机构合并、财政一致、市场统一等重点工作列出了实施进程表。

    会上,乌昌党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吉尔拉﹒衣沙木丁传达了自治区党委第二十次常委会议纪要及会议主要精神。自治区党委第二十次常委会议不仅对乌昌一体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乌昌一体化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会议印发了乌昌党委《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乌昌一体化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经乌昌党委2008年第3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意见》安排部署了推进乌昌财政由“一体”变为“一致”、推进市场统一、加强规划统一、加强乌昌党委机构建设等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在总结了乌昌一体化推进三年以来取得的成就后,强调说:“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在讲要有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什么是大局?在新疆,事关新疆发展与稳定就是大局;在乌昌,事关乌昌一体化就是大局。实践证明,乌昌两地实现大融合、大合并、大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我们要贯彻自治区党委第二十次常委会议精神,立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定不移推进乌昌一体化。”

    针对乌昌两地机构合并、财政一致、市场统一、规划统一等各项重点工作,栗智要求各分管领导牵头,在6月10日前,拿出工作计划和推进工作的进度表。

    会议由乌昌党委副书记、昌吉州党委书记李学军主持。木拉提﹒尤努斯、马登峰、成平、焦亦民、塔里哈提﹒吾逊、马敖﹒赛依提哈木扎、李风清、任华、白桦、许斌、热合满江﹒达吾提、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孜、蒲雪梅、苏彪、许新江、王军等乌昌领导出席会议。

    机构合并和交流任职

    六职能部门先期合并两地干部交流任职

    ●6月开始合并两地发改委、招商局、规划局、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

    ●下半年实施两地干部交流任职制度

    在已成立乌昌财政局的基础上,从今年6月开始,先期合并乌昌两地发改委、招商局、规划局、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成立乌昌发改委、招商局、规划局、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栗智要求,发改委、招商局、规划局、旅游局的合并工作力争7月底前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因前期工作较复杂,可放宽到年底前完成合并方案,并尽快实施。

    与此同时,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尽快启动乌昌两地垂直管理部门合并工作。为确保合并工作顺利,乌昌党委成立机构合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乌昌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乌昌党委副书记担任。

    栗智强调,乌昌两地干部交流是推进乌昌一体化的根本性措施,也是推进乌昌一体化的重要组织保证。乌昌党委决定实行乌昌两地干部交流任职制度。干部交流先从挂职开始,取得经验后实行任职交流,挂职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交流对象从年轻后备干部中选拔,交流范围为两地基层、艰苦地区的乡镇和县市区的副职。

    此项工作由乌昌党委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专门力量成立工作小组,尽快制定实施办法,经乌昌党委同意后,今年下半年组织实施。

    财政一致

    今年开始乌昌财政由“一体”变“一致”

    ●2009年,两地直属部门和预算单位实现财政政策标准一致

    ●2010年,两地各县(市、区)全部实现财政政策标准一致

    栗智表示,乌昌财政已基本实现一体化。但按照自治区关于实现乌昌财政一致的要求,仍然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在乌昌财政“一体”变“一致”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从2008年开始,在乌昌两地已实行的财政预算单位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标准及部分职工福利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全面实现乌昌财政政策标准一致。

    二是从2009年预算年度开始,先在乌昌两地直属部门和预算单位中实现一致,2010年乌昌两地各县(市、区)全部实现一致。

    三是建立乌昌统一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实现社保基金运行一致。从2008年起,乌昌地区实行统一缴费基数比例、统一待遇支付标准,实现参保人员统一待遇,并建立统一经办结算支付体系。

    市场统一

    交通一体化7月前启动

    ●将取消地窝堡、宣仁墩、上沙河收费站

    ●两地公路网将归并,尽快建设快速通道

    ●推进两地统一车牌号等工作

    《意见》要求,乌昌两地交通一体化工作要在今年7月前全面启动。

    交通一体化工作将对两地公路网络进行归并,规划建设统一的以乌鲁木齐为圆心的扇状区域公路网;尽快建设以高等级公路为依托的快速通道;做好乌昌地区交通运输不同路线、地段的衔接,推进乌昌两地统一车牌号等工作;协调自治区交通厅取消乌市与昌吉市城际间运行的客运车辆作跨区班线车的规定,按同城化和公交一体化要求进行公交客运管理;取消乌市限制昌吉旅游客车在乌市与旅行社签订租车合同的区域保护政策;拓宽312国道乌昌段,启动乌昌大道建设工程;实现乌昌城际公路运输同城化,取消地窝堡、宣仁墩、上沙河收费站。

    通讯和信息一体化7月前启动

    ●今年底实现乌昌电信同一资费标准

    ●户口办理、人才流动等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网上办理

    协调国家电信主管部门,尽快实现乌昌地区电信同一区号、同一资费标准。

    今年7月前,全面启动乌昌通讯和信息一体化各项工作,今年年底实现乌昌电信同一资费标准,力争实现同一区号。加大两地政府信息融合度,建立“乌昌两地政府联合信息系统”,在户口办理、人才流动、车牌手续等公共服务项目上实现一体化网上办理;加快建设一批基础数据、社会经济动态监测等公用信息平台;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企业信息化进程。

    金融网络一体化将全面启动

    ●将建立居民储蓄存款在两地通存通兑、支付与资金结算及贷款管理系统

    ●将取消信用卡跨区收费

    由于授权授信两地不互认,信息采集标准不能相互采用,致使异地信贷难及信用卡异地收费。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切实推进乌昌地区金融网络一体化,乌昌党委成立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自治区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允许已在乌市设立分行的国内地方银行可自由在昌吉设立分支机构;取消信用卡跨区收费,实行乌昌统一业务收费标准。乌昌地区信贷授权授信按同一银行予以确认,避免重复认定。建立居民储蓄存款在两地范围内通存通兑、支付与资金结算及贷款管理系统,实现金融机构跨地区信贷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