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加强整合农业信息资源
来源:食品商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贯彻落实肖杰厅长于4月30日在省农机监理所编印的《简报》(2008年第四期)上,关于“厅内有许多各自的信息简报,应协调统筹,形成合力。”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厅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统筹工作,发挥优势,协调统筹,形成合力,开创农业信息工作新局面。5月16日,海南省农业厅印发《关于整合农业信息资源的通知》(琼农办〔2008〕43号),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统筹信息发布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整合和发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抓好相关信息的采集、整合和报送工作。厅办公室负责做好全省农业系统的信息整合、协调、指导和统筹发布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报送农业有关信息。其中,厅办公室督办科负责纸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办好《农业情况通报》等内部简报专刊;厅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上网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重点抓好《海南农业信息网》的信息整理和维护,并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网》、《中国农业信息网》等网站报送相关信息。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信息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并及时向厅办公室督办科或信息中心报送相关重要信息。未经厅办公室审核或厅领导签署同意的重要敏感信息,不得直接对外报送或发布。

  二、明确工作职责,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报送和发布的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主要责任,必须明确指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根据厅办公室关于《海南农业信息网栏目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责任栏目的责任人,必须对分管栏目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全责,对本处室信息员所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抓好责任栏目信息的发布、更新工作。同时,积极将重要信息报送厅办公室或及时发送至相关栏目(如海南农业新闻等栏目)。

  通知要求,各处室、各单位报送或发布的信息,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时效性及保密性等。一般业务信息可按工作职能和程序向上级部门报送或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应及时报送厅办公室督办科和信息中心统一整理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