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审计厅各处室负责人谈信息公开
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更新时间:2012-04-14

 

外资审计处处长  苗增国

外资审计应坚持内、外合一  如实公开审计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管理的重大创新,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必将对提高审计质量,推进审计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外资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具有自身特点,在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中应做到:

        1、由于外资公证审计报告直接向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或组织提供,在对外提供报告过程,就是信息公开的过程。因此外资审计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要坚持对内、对外公开信息的一致性。

      2、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无误。审计的基本职责是监督,因此公开的审计信息往往涉及审计对象违纪、违规事实。这一方面加大了社会对审计对象的监督,另一方面对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各级审计机关要确实树立风险意识,提高审计质量。河北省审计厅金融审计处处长 郝婷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提高金融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以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保障这项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结合全省金融审计工作实际,我们应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组织大家对《条例》的立法精神、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进行深入学习,引导大家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自觉贯彻落实到日常审计工作中去。
        二是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审计作为综合经济监督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政府及部门财务及业务信息。特别是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核心和枢纽部门,更是掌握着大量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的信息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秘密和金融市场的稳定,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要认真遵守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应进行严格把关,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保密性、准确性和一致性的审查,以保障审计公开的各项信息的合法合规和真实准确。
        三是依法开展审计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审计政务及业务信息的公开,对作为政府执法部门的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无论从执行审计程序和审计工作效率以及审计质量等方面,将完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和规范,提高政治和业务理论水平,创新审计手段和工作方法,增强审计查证问题和调研分析能力,提升审计为宏观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认真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树立依法审计、公正廉洁、勤奋敬业、求真务实、高质高效的良好审计形象,从而保证审计过程和审计的结果经得起社会的检验。

河北省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李书深

行政事业审计如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中国政府进行民主政治改革的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着深远的历史意义,适应了加入WTO透明度的要求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发展,是现代法治政府的价值取向,也是现代行政的基本发展趋势。
        审计信息公开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实施,审计信息公开也正由上至下逐步推进,行政事业审计也必将面对审计信息公开化。行政事业审计面临的单位多是党政机关,其中还包括安全、公安等涉及国家机密的重要部门。在审计信息公开化的情况下,审计信息的受众将不仅局限于某个地区,而是信息所能达到的各个角落,因此对于审计工作的保密要求将会更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和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这就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保密意识,在进行审计公告前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对公告内容进行审查,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河北省审计厅经贸交通派出审计处处长   姜瑞波

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审计信息公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对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产生深远影响。审计作为政府组成的经济执法部门,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对增加审计透明度,使人民群众了解审计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一、信息公开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这是我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的结果,尤其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经济的发展更离不开与世界经济的融合,这就为信息公开提供了前提条件,信息公开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必须做的问题。
        二、信息公开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必将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信息公开,便于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处理关系人民切实利益的重大事件所作出决策和行政过程,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审计机关的信息公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一)首先要认真学习《条例》,吃透精神,把自觉遵守《条例》作为审计机关的行动贯穿于工作过程的始终。信息公开是个新鲜事物,适应也需要一个过程,这就要求审计机关把组织好审计干部学习《条例》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学习,尤其鼓励自学,同时,要与审计工作实际相结合,学习要有针对性,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审计机关针对本系统实际,可以制定一套本系统信息公开具体办法。《条例》确定了大的原则,但各地方、各系统具有特殊性,不同地方、系统信息公开的内容会有所不同,某一地方、某一系统可以公开的,在别的地方、别的系统可能就成为不宜公开的秘密。所以,审计机关要根据审计系统的特点,研究制定适合于本系统的具体实施办法,以便作好本部门、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遵守保密纪律与信息公开并不矛盾,信息公开并不是将所有的政府信息都告之于社会,而是有选择性的。审计机关也不是所有信息都可以公开,对于容易泄露被审计单位商业机密的内容,就不宜公开。信息公开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四)依法审计成为审计机关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信息公开要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的绝对准确性,来不得半点马虎,工作上的粗枝大叶将有损审计机关社会形象,只有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审计才能在信息公开中有所作为,才能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的公信力,才能真正起到创建和谐机关、和谐社会的目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规范和法规,努力做到廉洁审计,这样,审计机关就能在信息公开中经得起社会的考验。

河北省审计厅建设计划派出审计处处长   师淑兰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处全体同志对此非常重视,按照厅党组的安排认真学习《条例》的内容和工作要求,交流思想,提高认识,把《条例》的精神自觉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中去。
        一是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深化审计工作,更加严格的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规范,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审计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合法。
        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要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失密、泄密,在审计信息发布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保审计信息依法公开、安全保密。

河北省审计厅法规处处长    李树新

明确信息公开的法律责任  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被社会公认为是中国政府进行民主政治改革的重大历史事件,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社会公众对条例的颁布实施予以这样高度评价,反映了社会公众对这部法规的执法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殷切希望。审计机关是政府重要的经济监督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承担着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为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确审计信息的责任。这一责任要求审计机关必须明确两个基本问题。
        一、明确审计信息公开将成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救济途径监督政府依法公开信息。这些规定把信息公开从政府单方面的“恩赐”变成了申请人,也就是民众的权利,而依法保证公民的知情权、保证公民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成为现代社会政府的法定义务。
        近几年,审计署和省厅都对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审计署强调,到2007年力争做到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省厅制定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承诺向社会公开相关的审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审计署的要求和省厅的承诺,无疑向社会及全体审计人员表明,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审计信息公开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把政府信息公开做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大转变,这个转变的实质在于,审计信息的公开成为由国家法规确定的法律责任,这个责任的法定性,决定了审计机关不能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也不能想公开多少就公开多少,更不能想什么时候公开才什么时候公开。而是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真正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议事日程去研究、去部署、去落实、以保障社会公众在自己的法定权限内,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应当了解的审计信息。因此,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是一句口号,是需要在审计机关实施的一项涉及思维方式、工作理念、办事程序、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
        在这个系统工程的实施中,一是需要克服审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畏难情绪,树立依法公开审计信息的理念,积极探索审计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二是需要认真研究近几年来审计机关在以审计公告为主要形式的信息公开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制约因素,对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环节不顺畅等问题要进行调查研究,以确保审计信息公开的机制更加健全、环节流程更加顺畅、工作衔接更加有序。三是需要建立和健全审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谁分管谁负责公开的责任机制,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审计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
        二、明确信息公开对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审计信息,特别是反映审计项目实施成果的信息,是审计机关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直接反映。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实施了不规范的审计程序、采取了不恰当的审计方法,出现了不应有的判断失误,发表了不严谨的审计结论,就无法保证审计质量。而审计质量不高、甚至审计质量低劣的审计报告作为审计信息被公布,不仅会降低审计机关的公信度,而且会直接损害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实质是对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一种检验,这种检验客观上对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几年,全省审计机关围绕审计质量这一主题,连续开展了审计质量年、审计风险大讨论、审计精品工程创建等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强化了全省审计人员审计质量意识,促进了各级审计机关对审计质量的管理,提高了全省审计机关贯彻审计规范的水平,使全省的审计项目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从审计质量控制的全程看,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影响和制约着审计质量的提高。如,有的不能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实施审计,不仅审计随意性较大,而且容易使一些应当发现的问题不能被揭露出来;有的不能严格按照《审计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写审计日记,审计底稿、审计证据,使审计结论缺乏严谨、科学的证据支持;有的审计文书使用不规范,存在着审计事实描述不清,审计处理、处罚、移送依据使用不当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审计质量,而且成为审计信息公开的隐患。
        提高审计质量是政府信息公开对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审计质量的根本途径在于加强审计质量管理。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和公正审计的意识,要求审计人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规范审计的意识,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实施审计,严谨规范地搞好每一次审计前调查,编好每一个审计方案、写好每一篇审计日记、做好每一个审计底稿、取好每一个审计证据,写好每一个审计报告,以确保审计公告的真实和有效。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审计查证工作的质量,既要加大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的工作力度,确保该查的问题都查出来,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不遗漏;又要做到审计查出的问题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四是要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质量,每一个审计报告都要在确保逻辑严密、层次清楚、数据无误、定性准确、用语恰当、文字流畅的基础上,做到处理、处罚的宽严尺度把握正确,评价和结论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推敲。五是健全审计质量责任管理,要通过明确审计质量的具体责任,使审计人员从关注自身应当承担的审计责任出发,更加自觉地去关注审计质量,在每一个审计人员认真、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中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处长   马俊德

信息公开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审计信息公开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实施,审计信息公开也将逐步推进。审计机关也将面对审计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是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信息公开同样给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以下简称农业审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信息公开为农业审计带来的机遇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既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又是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确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部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公开外,对普遍需要的信息应主动公开,以便扩大社会影响,一方面保证公民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也使行政机关能够及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来讲,信息公开对审计执法环境和审计业务管理模式将产生重大影响,是提高审计社会地位,扩大审计影响的良好机遇,也是进一步促进审计人员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好良机。农业审计是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公开同样给农业审计带来新的机遇,促使农业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二、信息公开给农业审计带来的挑战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途径,在信息公开推进的过程中,信息质量是关键,如果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不准,则会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因此,信息公开给各级政府部门带来新的挑战。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迎接新的挑战,就要求掌握并得到高质量的信息,尤其是对农业审计而言,核心是我们的审计质量,保证审计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应该认真贯彻审计署6号令《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有关规定,在审计中选择恰当的审计方法和程序,搜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查深查透,事实清楚,问题定性准确,所披露的问题要经得起推敲与检验,要把风险降到最低,这样才能起到信息公开的作用。同时,信息公开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难度。农业审计具有很大的特殊性,近年来主要是对专项资金或热点难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所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且分散,要想提高审计质量,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就对我们农业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业务能力与政治素质要能应对与适应信息公开的新形势;二是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政策法规,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河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   陈彦丰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强化审计人员“五个意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政府部门的一件大事。因为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对于政府组成部门的审计机关而言,政府信息公开必然带来审计行为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一是审计机关需要向广大群众公开审计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审计的权力运行过程必须公开透明,赋予广大群众以制约权;三是审计机关的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必须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办事,廉洁从政情况应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中;四是审计公开的标准需要统一规范,对审计定性处理的尺度把握上要求更准确更严格。
        面对这些新的变化,审计机关如何采取措施,应对政府信息公开所带来的挑战,我认为应着力强化“五个意识”:
        一是责任意识。审计是综合经济执法行为,承担着保障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任。审计信息也历来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来不得半点马虎。对审计机关而言,要在广大群众中塑造诚信审计形象,提高审计公信力,就必须强化审计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把审计的宗旨落实到为人民服务上:首先应把审计工作当成人民赋予的一项事业,实现依法治国目标的一种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增强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遗余力地投身于审计事业;其次要把完成好每一项审计任务,作为履行好审计职责的具体体现,深刻揭示经济领域内各种违法违纪问题,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最终取信于民。
        二是质量意识。审计质量是审计的生命线,缺乏质量保证的审计结果,一旦公开,不仅给审计机关可能带来被诉讼的风险,而且对广大群众也意味着欺骗,从而降低政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因此审计信息公开对审计质量的要求将会更高,强化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显得越来越重要。要保证审计质量首先是贯彻依法审计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办事,依照法律法规检查、处理发现的问题,要在依法审计的基础之上讲求实事求是,丧失依法审计这个基础去谈实事求则毫无意义;其次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审前调查、审计实施、审计处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办法,强调审计复核的重要性,对审计复核中发现的证据不充分,取证不完整或检查有遗漏等问题和现象,要发回重审或组织复审,严把质量关;还要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审计项目责任终身负责制,一旦审计项目出现执法过错,终身追究有关审计人员责任。
        三是整体意识。政府信息公开必然带动审计机关由原来的相对封闭型审计转变为全面开放型审计,这无疑是对原有审计模式的一种挑战,必须打破按条块划分各专业审计范围的定式,强化系统意识和整体意识,所谓系统意识,就是从国家到地方上下一盘棋,统一审计标准,统一审计方式,统一审计处理。所谓整体意识,就是在审计机关内部业务机构之间形成一个整体,建立协调一致的联动机制,必要时打破业务界限,统一调配审计人员力量,合理配置审计人员。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公开的审计信息统一规范。
        四是创新意识。我们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日新月异的变化,必然导致审计理念和审计方法的不断更新,审计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当务之急,是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大力推行AO系统和OA系统,通过提高审计中的科技含量,适应会计电算化发展的需要。同时要不断创新审计方法,研究如何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审计重点,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研究如何从宏观,微观入手,提升审计信息利用价值,使审计成果效益实现最大化;研究如何统一规范审计定性处理,并将其进一步系统化、调理化。凡此种种,都需要我们在审计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
        五是廉政意识。廉洁从政是审计机关一个永恒的主题,审计是执法部门,没有廉政做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无从谈起,审计质量也不可能得到保证,因为审计人员的不廉洁往往以牺牲审计质量为代价,因此,必须强化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每一个审计人员,使之永远保持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