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之后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袁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只有一个词,可以来形容海淀区政府依据相关条例之后的状况:安静。

  即便是和普通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发改委,也“还没有收到来自老百姓的任何查询需求电话或信函”,海淀区发改委主管该部门信息公开事宜的检查法制科科长焦春红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老百姓还不习惯

  “如果想了解政府方面的有关情况,我第一反应是找身边能用上的关系,不会马上想到政府网站。”海淀区一位学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一直以来政府网站并不能提供给他多少有用的信息。

  他认为这样的一种思维已经形成定势,或者说习惯固定下来。“现在还真想不到有什么信息得让我要求政府向我公开。”

  和这位学者不同,同样住在海淀的博士席会东在5月1日当天就登录了海淀区政府网站,进入了“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了解情况,研究历史的他对于政务颇感兴趣。

  “我希望政府对全年度政府财政收支的真实情况予以公开”,他认为,任何一个身居其中的公民首先应该知道自己身为纳税人,“有哪些钱是用在了和自己相关的事宜上”。

  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中该区财政局板块,相关的财政信息已于5月1日公布其中,这种做法被席会东所认可,但是他同时觉得还有待改进,“涉及民生问题的政策决策过程和调研听证论证过程要公开,最好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专家、市民、承办单位各方意见和建议,公开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渠道等等”。

  海淀区旅游局负责该部门信息公开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王巍告诉本报记者,或许是她所在的部门并非敏感部门的原因,政府信息公开一个月后,“点击率并不是很高,电话和书面申请至今一个都没有收到”。

  王巍说,今年年初,海淀旅游局就结合信息公开条例提出了信息公开方案,主要包含了跟老百姓有关的旅游信息、规划等,报给局里审核。

  “因为法规实施的时间还不长,老百姓并不是太了解,他们需要一个了解和适应的过程。”焦春红认为。

  焦春红同时告诉记者,其实海淀区发改委在信息公开方面一直都有探索,“一直都坚持及时公开与老百姓生活相关的信息”。从今年年初开始,该部门就在为配合信息公开条例做工作,“目前一些具体情况也在摸索过程中,并在听取各方面的指导性意见”。

  有关注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做法的律师认为,一直以来,海淀区在各种政府服务方面都在进行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为其具体实施信息公开条例打下了较好的基础。这或许也是没有收到一例老百姓查询需求的原因之一。

  不平静的平静?

  不管是海淀区发改委还是旅游局,在信息公开制度中都有一个预案制度和信访系统,主要用于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之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

  “如果老百姓对于我们公开的信息不满意或者认为有关信息涉及到了个人利益,需要申诉,他们可以走信访渠道。”焦春红告诉本报记者,政府方面会按照法律规定期限给予答复。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随着政府部门主动进行信息披露,以及公众对政府信息查询意识的增强并逐渐形成习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段时间之后,或将出现各类问题。

  在他看来,如果公众在获知信息申请中得不到准确答复,由此必然产生行政诉讼案件;而政府如果在公开的信息中涉及第三方权益,特定关系人或将以侵权提起诉讼的案件也可能发生。

  另外,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之间的关系如何把握也是一个问题,“或将引发一些制度碰撞”。

  “如果老百姓对我们公开的信息不满意,他们可以找我们进行咨询,也可以举报。”焦春红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