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蓝金法
人民法院承担着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应当成为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法院文化是法官群体的灵魂,是法官群体的共同意识,是维系法官职业共同体的精神纽带。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法院主体尤其是法官的职业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有利于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确保法院建设顺利发展;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改善法院形象;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和培养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近年来,浙江省云和县法院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法院文化建设氛围,引领全体干警树立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念、法律至上的价值理念、超然中立的思维意识和养成文明廉洁的行为规范,创设便民高效的物质载体,构建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倾情培育和弘扬法院文化,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司法权威进一步确立,法院形象进一步提升。
一、以培育信念和技能文化为重点,加强精神文化建设
法院精神文化是法院群体本质精神的高度浓缩,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决定与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法院精神文化能够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法院精神文化建设,重点是培育信念和技能文化。培育信念文化,就是牢固树立起“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信仰和司法理念。我们以常态化组织了“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践行“三项承诺”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并组织干警到井冈山、南昌革命纪念馆、沙家浜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文化教育和熏陶,使法院干警能在多种多样的思潮、形形色色诱惑面前保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起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政治观。以实质正义为根本价值,以形式正义为基本保障的司法公正观。以保障司法公正的及时实现为根本要求的办案效率观。以保障当事人权利为主要任务,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主要目标的审判公开观。以平等保护和不偏不倚为基本要求,以适当行使职权促进诉讼能力平衡为实际途径的司法中立观。以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非法利益为基本准则的职业廉洁观;培育技能文化,就是要高度重视干警理论知识的积累、专业素养的提高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努力营造“讲学习、爱钻研、重提高”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法官论坛”、“听百庭,议百庭”、“规范裁判文书年”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而又具有实践意义的活动,激发干警参与热情,调动干警参与积极性,在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提高干警文化素养的同时,不断增强干警司法能力和职业技能,筑就了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为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一高、一低、一短”的良好工作格局:即调解率高,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低,办案期限短。2007年,云和县法院上诉案件被二审改判率为0.15%,发回重审率为0.15%,案件裁判准确率为99.7%,体现了较高的审判质量。
二、以培育人本和科技文化为重点,加强物质文化建设
物质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是法院文化的外化表现,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重要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法院物质文化建设,重点是培育人本和科技文化。培育人本文化,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一是以建立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为契机,以人本思想为指导,推进立案、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实行立案、信访、导诉、收费、查阅裁判文书、庭前速裁、判后答疑释理等“一站式”服务,设立独立的书写等候室、调解答疑室、信访接待室,设置阅览架,放置导诉手册、诉讼须知、申请执行须知等小册子以及各种生效裁判文书供免费取阅。二是以完善巡回审判工作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实行随时巡回审判工作机制,设立巡回审判联络点,聘请联络员,发放便民联系卡等形式,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人民群众负担。通过推行司法救助制度,落实诉讼费缓、减、免交制度等,为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培育科技文化,就是要在审判工作中注重融入科技成果,充分发掘科技力量,努力提高科技含量,把现代先进科技成果运用到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达到以科技“提效率、促公开、助廉洁”的目的。经过努力,云和县法院实现人手配备一台电脑,满足了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要求,安装了互联网、全省法院系统三级联网和全省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等网络系统,实现了案件输入管理电子化,立案流程管理规范化,提高了办公效率。通过在局域网开设法院动态、新闻广角、法官论坛等专栏,搭建起传达信息、交流思想、探讨研究的有效平台,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本院相关规章制度和案件开庭安排,促进了司法公开。利用局域网廉政文化专栏和手机短信向干警传送廉政制度、典型案例、格言警句等廉政信息,帮助干警廉洁自律。
三、以培育礼仪和团队文化为重点,加强行为文化建设
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是对法院文化建设成效好坏的检验,法官作为现代司法理念的接受者和实践者,有其特殊的行为准则和要求。法院行为文化建设,重点是培育礼仪和团队文化。培育礼仪文化,就是要把司法仪式作为一种特殊的仪式通过法律活动或法律适用的程序化方式和过程,使司法活动、法官以及法律获得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地位和权威。通过庄严、神圣的形式,激发出一种心理冲击,使人们对法律产生敬畏、尊崇,强化法官对公正司法的角色体验,提醒法官慎重履行职责。云和县法院把司法礼仪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礼仪促规范、规范保公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法官职业形象、接访接诉、开庭审理、执行工作、业外活动等环节入手,组织干警学习省高院出台的《关于规范司法礼仪的若干规定》、《法官司法礼仪规范》 和收看司法礼仪电化教育片,增强干警对司法礼仪的感性认识。通过加强巡查工作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提高干警对司法礼仪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着重培养 “四个礼仪”:一是严格着装制度,明确着装要求,促使干警形成端庄、规范、得体的着装礼仪。二是规范庭审礼仪,将其纳入听庭、议庭评价体系,督促法官形成庄严、公正、中立的庭审礼仪。三是加强业外监督,约束业外活动,帮助干警形成清正、廉洁、严谨的社交礼仪。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干警形成文明、大方、热诚的服务礼仪;培育团队文化,就是要形成紧密团结、相互依存、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团队精神,把法官的道德情操、价值观念和个人利益融合到集体利益之中,通过集体的凝聚实现个人的自身价值。云和县法院干警牢固树立起全院一盘棋意识,领导班子做到以身作责,率先垂范,形成强有力的中枢系统,全院干警团结协作、互帮互助,构筑起坚实的战斗堡垒。努力倡导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大局意识,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妥善处理个人利益与法院整体利益,法院利益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把法院整体利益的实现作为个人价值的体现,把法院工作的开展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司法保障。二是协作意识,不仅强调干警之间相互帮助,而且注重庭室、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相互协调。三是敬业意识,树立兢兢业业、勤勤勉勉的敬业精神,把司法事业作为自身的职业追求和职业信仰,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四是参与意识,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自觉融入到法院大家庭中,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形成强大合力,促进法院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四、以培育节约和廉政文化为重点,加强管理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一种管理理念,是以管理为目的和以文化为载体的管理理论的有机结合,渗透在法院的一切工作中,不仅要注重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更要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要以各项制度的落实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法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法院管理文化建设,重点是培育节约和廉政文化。培育节约文化,就是要通过落实办公用品申购制等有关节约制度,培养干警的节约意识,从一度电、一张纸、一杯水开始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形成人人、事事、处处节约的良好风气。推行节约型法院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司法运作成本。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公文传输、院务审批的无纸化,切实提高了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规范公务接待和车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司法资源的最大效用;培育廉政文化,就是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精心搭建廉政文化环境平台,狠抓廉政文化活动载体建设,将廉政建设与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以多种文化活动形式为载体、以干警廉洁司法为重点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努力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法院的职业特点以及法院中心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法院的审判工作实际,突出 “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廉政文化主题,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干警,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使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每日常规督查与每周民主随机抽查想结合的大督查格局,推进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形成一套“不必为”的激励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文化作为人类社会智慧的结晶,是一个学习和积累的过程,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也只有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提高,才能使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为促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推进法院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