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治体制改革应成为样板
来源:经济观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李罗力

 

  今年全国 “两会”期间,一些来自广东的人大代表提出建立深圳政治体制改革特区的建议。其实最早提出这一设想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罗力。他不仅提出建立 “深圳政治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区”,还包括建立 “深港跨境工业区”和 “深圳由中央直属”等具体设想。近来深圳政改呼之欲出,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李罗力先生。

  “深圳精神”已大大衰减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在新时期里深圳与其他地区相比还具有优势吗?

  李罗力:我认为目前深圳与国内绝大多数城市和地区相比,优势仍然是明显的。主要归结为以下三大优势:

  第一是市场经济发育成熟度较高。无论是在微观的企业层面,还是在宏观的经济运行层面;无论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还是人们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都是如此。而且我认为深圳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超过上海和北京,这是深圳未来寻找新的发展增长点的重要条件。

  第二是经济已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这些年深圳无论在政策和人事上有什么调整和变动,始终保持了两位数的经济增长速度,出口连续10年稳居全国各大城市之首,财政收入状况也保持了良好的状态,因此与国内其它地区相比具备相当良好的经济实力。

  第三是深圳总体上在投资环境、城市建设水平、居民生活质量、经济运行效率、经济活力、创新需求和欲望以及获取资源等方面都仍然居全国前列,因此无论对外商还是对国内人才,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上述这三大优势都是非常重要的,是深圳寻求未来更大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重要资源。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深圳应当如何解放思想?

  李罗力:深圳现在解放思想大讨论进行得很热烈,不同界别不同层次的人士都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很多有益的看法。但是我认为所谓解放思想也必须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所谓抓纲,就是要抓住思想和观念中存在的本质和要害问题。我认为深圳现在思想和观念中存在的本质和要害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点也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当年深圳最具特色的敢闯敢干的精神 (被誉为“深圳精神”)已经大大衰减了。过去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深圳特区之所以成功,一是靠优惠政策,二是靠香港。其实这些看法都是片面的。当年中央设立了五个特区,每个特区都享有同样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虽然其他四个特区没有香港的地缘优势,但也同样各有自己特殊的优势,但是相比来说只有深圳经济特区最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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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当年深圳大胆开放,大胆改革,不为陈规条框所束缚,敢想敢干,同时又选择了正确的发展方针和策略,才是深圳特区能够成功的真正决定性因素。

  第二点,也是当年最具深圳特色的苦干实干精神已经大大衰减了。现在到处可以感觉到深圳的浮躁气息,工作越来越流于表面,讲大话、空话、套话已成家常便饭;此外,工作不负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风气非常普遍。享誉全国的那种“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响彻全国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深圳理念”,似乎都已逐步被人们淡忘了。

  第三点,就是面对高速发展起来拥有一千多万人口的这样一个现代化大城市,深圳现有干部队伍的素质明显不适应,无论思想水平、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管理能力都跟不上去,与上海、北京、广州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差距,更遑论香港及海外那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城市了。然而最可怕的是人们对此几乎没有意识,没有危机感,仍然感觉良好,而且还听不得批评。

  如果深圳能在这次思想解放大讨论中解决这几个思想观念中根本的要害问题,那么其他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等等问题都好解决,深圳今后就一定会有一个新的大发展和大提高,一定会在国家发展新时期中继续发挥特区的重要作用,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做出新的贡献。

  谋求政治体制改革的“特区”

  经济观察报:你在最近一篇文章中提出,深圳应当做我们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你认为在当前条件下深圳应着重做哪些工作?

  李罗力:我认为深圳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应当抓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首先是行政体制改革。我认为深圳可以充分利用特区和毗邻香港的有利条件,在改进政府运作机制方面,在政府廉洁高效、电子政务、民主化、法治化、透明化、公开化方面,为国内其他地方做出样板和表率。

  其一,深圳市政府应当率先向香港地区及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学习,把政府管制和审批减少到最小的范围,除禁止和限制的内容外,其余全部放开,政府不再审批。此外政府要做的事就是提供最好的服务以及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硬件和软件环境。这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如果深圳能够在这方面先行一步,将会对整个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

  其二,深圳应当利用自己良好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科技手段,实现政务电子化,在所有重要审批环节都逐步推行标准化、公开化和透明化。实现政务电子化不仅可以大大提高深圳的法制化程度和国际化程度,而且与上述减少审批内容相结合,可以大大减少权钱交易和“黑箱操作”的空间。

  其三,要建立更加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运行机制。政府每年应明确要求各个职能部门根据自己职责范围和内容,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当年具体的工作目标,对于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详细具体的操作方案,包括相应的配套措施、政策法规和财政预算。政府最高决策层应根据全市情况对各部门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统筹,定出全市工作的年度主要目标,然后交给人大、政协审议,发挥这些机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功能。有些牵涉面比较广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媒体发动市民进行更广泛的讨论。在经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政府领导做出决策,然后交由各个职能部门去分头落实。到年终,政府最高决策层要根据年初的目标对每个政府部门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这个考核仍然应当放到广泛的社会评价平台上去,也要公开和透明。

这将有力地扭转目前政府各部门工作华而不实、不负责任的作风,使深圳政府重新回到苦干实干和高效率的运行轨道上来。

  其次,深圳要率先试行推进党内民主制度的改革。我认为,由于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因此中国社会民主法治的建设,必须先从党内民主法治的建设做起。在这方面,深圳应率先按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方面,在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方面,在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方面,在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方面,在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方面,都能够大胆进行探索,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做法和经验来。

  最近深圳有专家提出,深圳可试行对镇委书记或区委书记进行差额选举。其办法是经过基层推荐和上级组织部门考核,上下结合推出两个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两个候选人都要发表竞选演讲,然后由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两个候选人中当选的做书记,落选的当纪委书记。纪委书记不参加常委,直接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实行这项改革,既没有改变党管干部、组织考察的现行体制,又使传统的不够民主的等额选举改为具有一定民主性的真正的差额选举。在这种选举体制中,候选人必须既对上负责、又向下负责,同时这样选出来的纪委书记可以有效地监督书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党内民主选举及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我认为专家提出的这个思路符合十七大精神,深圳可以考虑进行先行先试。

  第三,深圳应率先推进立法机构的改革。最近也有专家提出,深圳可率先试行按地域组别分配,竞选产生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由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及一百多个行业工会按功能组别推荐委员。深圳市今后的地方立法应先由政协通过,再交由人大表决通过。

  第四,深圳要率先推进司法及反贪机构的改革。有专家建议,为节约司法资源,可在法院设立“调解中心”,动员社会工青妇、律师、公证等各种力量调解社会矛盾。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真实合法,就可到法院审查盖章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第五,深圳要率先推进公共决策民主的改革。有专家提议,应通过建制化的方式和程序让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建议政府各部门设立网站,除发布政令外,应开辟专栏,吸收民意、接受投诉。党政负责人可在网上与民众讨论对话。政府可设立网络信息、网络动态、网络建议,收集、反映民意,使网络成为党和政府同民众沟通的平台和桥梁。所有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出台前都要征求民意,出台后允许批评。其他媒体都应开辟专栏反映来自民众的意见。

  第六,深圳应率先推进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和机制的改革。我们目前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体制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种体制内的监督,其效力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在社会监督方面,尽管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舆论监督,特别是由于网络的兴起,社会舆论监督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和健全的运行机制,因而在效用的空间和力度上都存在很多问题。

  深圳应由中央直管

  经济观察报:几年前你曾向中央调查组提出深圳应由中央直管和扩大深圳面积的建议,你现在还坚持这个观点吗?

  李罗力:对,我还坚持这个观点。而且我认为这个观点绝不是从深圳地方利益这个狭隘的角度出发。我有两个理由支持自己的观点。

  一方面由于香港是“一国两制”的特别行政区,深港合作既超出了国内一般地区之间合作的范围,同时也不同于国内地区与国外的合作,因此深港合作获得中央直接支持非常关键。而且,深圳作为一个省辖城市与香港的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地位并不相等,要这两个“特区”形成一个实质上的特区联体城市,就必须进行行政区划体制上的变革,并通过某种特殊的制度安排和行政架构的有效结合来真正实现共建港深国际大都会的目标。

  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内许多专家都大声疾呼中国应该进行行政区划改革,划小省份及增加省及直辖市建制,我认为这是中国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必然趋势,所以深圳直属中央管理符合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总体方向。此外,让深圳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国家特区,并不一定就是正省级直辖市,也可以成为副省级的中央直属特区。所以我提出的这个构想并不是为深圳要争名争利争地位,主要是从“三个有利于”出发,怎样对国家发展有利,对保持香港稳定繁荣有利,对广东、深圳及珠三角发展有利,就应该怎样去做。

  也正是从这点出发,我曾向中央调查组提出建议,应适当扩大深圳市的面积。现在深圳面积不到2000平方公里,香港也只有1000平方公里。在深圳和香港加起来只有300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容纳了2000多万人,其中香港是700万,深圳现在非官方统计是1200万至1400万人。这2000多万人拥挤在3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人口密度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深圳的地域面积应该增加,否则深圳未来发展以及建立港深国际大都会,可能会由于空间过于狭小而出现很多问题。

  李罗力,1986年任国家物价局物价研究所副所长,1988年任深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任深圳市委副秘书长,1993年至今,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