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全国检察机关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开创刑事检控与诉讼监督工作新境界

  刑事检控与诉讼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方面。

  (一)刑事检控工作要突出打击犯罪。检察机关要全面做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控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广东省新一轮大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此,我们要不断改革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工作方式和机制,努力在刑事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刑事审判之间建立健全衔接机制,提高司法效率。

  (二)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要突出保障人权。检察机关在加强打击犯罪的同时,要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人权,为此要做到四个“切实加强”:一是要切实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违法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二是要切实加强侦查监督,着力纠正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动用侦查手段、违法取保候审等违法行为。三是要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着力纠正程序违法、裁判错误等问题。四是要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着力解决减刑、假释和其他暂予监外执行中的各种突出问题。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突出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机关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行政审判不公的问题,加大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工作力度。同时,要依法稳妥地拓展民行检察监督新领域,重点突出“五个积极”,即积极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对民事调解和行政赔偿调解活动的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和开展督促起诉工作;积极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强化同级监督;积极运用侦查权查处民事行政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

  二、不断探索反腐败工作的新举措

  (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着眼于惩治腐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要着重探索构建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举报线索管理制度。要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加大对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力度;完善初查评估制度,对案件线索实行分类处理,探索线索二次分流机制,对存查、缓查的线索实行二次评估。二是侦查情报信息制度。要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争取将与职务犯罪侦查密切相关的公安户籍管理、车辆管理、出入境管理、工商登记管理、电信部门信息等,通过互联网终端连接到检察机关,纳入侦查信息管理系统;要努力实现检察局域网与有关国家机关网站联网,及时掌握各个国家机关的权力运行情况,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三是侦查一体化机制。要强化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上级院要采取交办、领办、参办、督办、提办等办案方式,支持与督促下级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四是职务犯罪嫌疑人追逃长效机制。要拓宽境外缉捕、追赃、取证的途径和渠道,完善境内外追逃、追赃制度,探索由检察机关适用物权法和反洗钱法等方面的法律,通过民事公诉,追回外逃贪官的资产。

  (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着眼于保护干部和服务发展。检察机关要树立保护干部和服务发展的观念,切实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要着重探索构建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职务犯罪风险评估制度。探索对国家机关和国有单位的工作制度和规程进行审查,作出腐败风险评估,并提出预防报告。二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制度。要建立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如监察、审计单位等的线索移送与协查制度、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预防宣传教育和监督制度、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三是检察约谈制度。对管理制度明显缺乏、管理松散、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或有职务犯罪苗头的单位和职务犯罪频繁发生的单位,检察机关应约谈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四是“教育、建议、纠正、查处”四位一体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要根据有关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运行情况、违法违纪程度,分别采用教育、建议、纠正、查处的监督方式实施监督,最大限度地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探寻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的新路径

  (一)队伍建设要着眼于队伍专业化。实现检察队伍专业化、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是推进检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根本方法。在检察官的引进、选拔和使用上,要探索由省检察院统一招录检察人员,然后统一安排到基层院任职,并在各项待遇上予以保障。对优秀人才,逐级选任为上一级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在检察官的培训上,要创新形式和内容,推行“菜单式”自选培训、互动式网络培训、巡回式教学培训、案例讨论式的实务培训等。通过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轮岗交流、上下级之间人才交流、先进院与后进院之间人才交流等方式解决有关地区检察官断层的问题。

  (二)管理要着眼于科学化和提高效能。科学的管理对提升检察机关的整体效能、增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至关重要。要实现管理科学化,关键是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管理理念上,要将以行政命令为根本管理理念转变为以有效引导为根本管理理念。二是在管理机制上,要将以人治式管理为主导的机制转变为以法治式管理为主导的机制,注重用制度来管人,并注重制度的严格执行。三是在管理的模式上,要从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模式转变到契合检察职业特点的新型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

  (三)检务保障要着眼于现代化及科技强检。在检务保障上,一是要突出抓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切实解决检察机关经费保障不力的问题。对于那些财政比较困难的基层检察院,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发挥最大效能;同时,要积极探索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二是要突出抓好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技术装备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中的作用,实现科技强检。

  (作者为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