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凭身份证可以到档案馆查
来源:深圳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06-18

“一年五六十人次吧,大多数老百姓还不知道可以到档案馆来查政府文件。”昨天,深圳市档案局局长林波希望媒体帮助传达一个信息,那就是市民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到市档案馆以及六区档案馆查阅各种政府公开文件、文献了。

档案馆能够查阅政务信息,是保障市民知情权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赋予了各级国家档案馆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重要职能。但林波在昨天的全市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会议上说,市民对档案馆政务信息公开场所不熟悉,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根本不知道到档案馆去查阅政务信息,档案馆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的作用远没有发挥出来。

其实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深圳早就走在全国前面。2000年4月,市档案馆就试办了文档资料服务中心,在全国率先开展已公开政务信息提供利用工作。2005年4月,市委、市政府又决定市区两级档案馆作为我市政务信息公开场所,要求市属、区属和驻深各单位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移送同级档案馆统一对社会提供利用。

目前,市档案馆市民中心新馆已于去年4月份启用,位于市民中心主建筑8楼,该档案文件接收利用大厅建筑面积达1650平方米。该馆使用方便,设备先进。大厅内有专门的区域作为政务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文件柜、目录柜、专用电脑等。大厅的终端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涵盖了2004年以来68个市属和驻深单位移送的纸质文件4386件、电子文件1537件以及政府公报、年鉴等。市民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查阅相关的劳动保障、离退休待遇、招调工政策、房地产信息等政府文件资料。

深圳六区也分别在区档案馆设立了政务信息查阅中心或现行文件利用中心,相继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和服务工作,方便市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