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决定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
加强市县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将使决策科学化、公开化,避免决策过程的封闭化、少数人拍板的长官意志及由此产生的腐化现象。无疑,这些制度立意良好,合乎实际,如果扎实推进,必将对我国社会各方面建设起到良好作用。
据几年前世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在4000亿-5000亿元。另有资料显示,去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出损失浪费问题金额271亿元,这些损失浪费问题重点发生在决策失误和工程建设以及公务消费等活动中,而这种决策所造成的损失是官员腐化所造成损失的17倍。从这个意义上说“决策失误猛于虎”,一点不过分。
那么,如何避免决策失误,推进科学决策,将是国之大事。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及听证制度,无疑是要治疗一些官员“三拍”决策的老毛病,还要治他们身上的惟长官意志,为了追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求大求洋的各种冲动,从而代之以尊重民生、尊重民意、求真务实的决策方式。也就是说,决策过程要让大众参与进来,让各种民间的声音和智慧表达出来,促进决策的公开化,在汲取各方意见的同时促进决策科学化,避免因封闭决策容易滋生的腐化冲动,减少决策失误,让决策更加合乎民生民意。
要做到这些,必须对所有重大决策的相关信息充分、及时地公开,要公开决策的依据,决策的目标,可行性研究、决策后果等,要毫不隐瞒地对社会大众和盘托出一切。只有所有决策信息都充分、及时地公开,大众才能做出最良好的判断,从而在发表意见或进行决策听证时做到有的放矢,表达出最真实的声音。因此,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要顺利实施,须得有良性的政务信息公开为前提和根本。否则将可能和其他一些良好的制度设计一样,沦为花架子。(瞿方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