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治庸问责重在“晒”庸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8-06-21

 

沈峰

  为提高行政执行力,深圳市从2005年开始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要求治理干部队伍中的庸官。11日,深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经过1年多的努力,深圳市共问责294人,探索建立了多项预防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实施“治庸计划”,294名官员被问责,体现出了深圳市政府对不思进取、推诿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效率低下的机关工作作风进行治理的坚定决心,可以说是人心所向。但老实说,深圳此举仍有缺憾,即没有详细披露这些被问责的庸官“庸”在哪里,以及被问责受到的具体处罚。

  显然,如果没有详细发布“治庸”的具体细节,就不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公众的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权部门对人民知情权的满足是源于人民授权这个基本“法理”,是政府部门的天然的责任和义务。

  深圳市既然公开对庸官问责,那它就不属于什么秘密,因此从逻辑上讲,对于官员的问责或表彰,公众都有权利知道细节。而且我们提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的就是保证民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社会管理的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如官员有了错误,进行了责任追究,到底追究的到不到位?有没有袒护?这都需要公众来监督和评价。如果笼统地发布治庸官阶段性成果,那么,没有知情权实现的前提,公众的监督权也自然实现不了。

  列宁说:“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是很可笑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这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除非真是牵涉到法定的保密情节,否则就必须“据实以告”。

  从这种意义上讲,深圳问责庸官算是开了个好头,但我们更希望它是一个动真格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让官员明确地知道自己的职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督促其用好权力。另一方面也要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把那些庸官的不作为之举“晒”在百姓面前,在充分保障知情权的基础上,保障公众行使好监督政府和官员的权利,让那些滥竽充数的干部像南郭先生一样混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