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
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个人所得税在世界各国经济中发挥着筹集财政资金、调节再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三大作用。澳大利亚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纳税人收入情况,不断对各级别税率的起征点和税率进行调整,同时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重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调整税率完善税制
    澳大利亚最新的税率政策是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规定年收入在6001澳元到21600澳元的税率从17%降至15%;税率42%的起征点从58001澳元提高到63001澳元;税率47%的起征点从70001澳元提高到95001澳元。从明年7月1日起,税率42%的起征点将提高到70001澳元;47%的起征点将提高到125001澳元。


    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逐年调整说明政府正在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挥其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澳大利亚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研究调整税率级距和税负水平,统一、规范费用扣除标准和减免税优惠政策,拓宽税基,堵塞税收漏洞;建立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以及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这些措施使税收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作用得到了更为有效的发挥。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纳税所得,而应纳税所得并不是指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原则上应当是对净所得征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首先必须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即将居民基本生活费用在税前扣除,以保障劳动力的再生产。对个人取得的工薪收入进行费用扣除后征税是各国的通常做法。根据新的减税政策,在今后4年中,澳大利亚的纳税人将得到总共217亿澳元的减税好处。 


    建立税号加强监督
    在澳大利亚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税号,在税务局或网上登记就可以获得税号。纳税人在投资或受雇佣时,都要向银行或雇主提交税号。如果纳税人交不出税号,雇主或银行在发工资或者付利息时就要根据法律按照最高个人税率对其扣税,纳税人必须通过申请才能领回多扣的税款。在享受医疗、教育等福利时,纳税人也都得出示税号。引入税号制度主要是为了方便税局把从银行等方面得到的资料和纳税人所填报的收入进行核对,以防止纳税人漏报收入。 


    引入申报制度是个税改革的一大进步,个人申报、预扣预缴等制度在澳大利亚已实行多年,每年的特定时期,每个国民都必须主动填写纳税申报表,根据法律规定如实申报自己过去一年的各种收入、可以享受的各种减免优惠、应该缴纳的税款金额等;雇主也可以根据雇员的收入从支付的工资收入中预扣个人所得税,个人还可以依据上一年的缴税额预缴税款并因此获得优惠。对于浩如烟海的申报资料,澳大利亚税收机关采取重点监控、普遍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对于一些高收入的名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对于普通百姓则进行随机抽查。如果发现不实申报,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追缴或给予严惩。 


    在澳大利亚,逃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后果十分严重,轻则高额罚款,重则锒铛入狱,国民很少明知故犯。由于采用个人申报制度,税收机关征税方便,征收成本低,征税面广,税收收入有保障。 


    经过数年的发展和多次修订,澳大利亚已建立起了适合本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