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鸣
国土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计民生的基本依托,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在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宏观调控从严从紧的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更加突出,国土资源管理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焦点和难点。正确处理好资源硬约束与发展硬道理的关系,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作为全省土地、矿产资源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严格制度,带好队伍,创新思路,发展服务”的明确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既要保障又要保护,既要开源也要节流,既要节约更要集约,力求做到“四有”: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实现国土资源的持续利用,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守土有责
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说,“守土有责”的要求最为贴近工作实际,导向更加直接明确。我们要增强责任意识,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履行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职能。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在全面、扎实地履行各项基本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江苏省情和发展形势,按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与时俱进,丰富内涵,刷新标准,更多地注重监管,更多地注重预防,更多地注重服务。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转变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更好地参与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更实地维护群众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更快地提供公共信息、服务优质高效。
二是守好“三大阵地”。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并重,坚决守好国土资源管理服务阵地,这是我们工作的核心任务;坚持抓好业务和带好队伍并举,坚决守好党风作风建设阵地,这是我们工作的基本方针;坚持爱岗敬业与修身养性并行,坚决守好勤政廉政人生价值阵地,这是我们工作的坚强保证。要在“守”好的基础上逐步转“守”为“建”,进一步完善职能履行、责任落实的管理制度,增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执行力,层层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的制度,建立和创新压力传导的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土地违法问责的制度,真正让工作有目标,任务有分解,责任有落实。
三是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特别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仅仅是中央政府的责任,而且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不仅仅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责任,而且是社会各部门、各个用地者的共同责任。按照“约束要硬、责任要明、激励要实、监管要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共同管护责任,改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的局面。严格执行《江苏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的规定,逐级签订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书,并全面启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业绩考核内容。
护土有方
严格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切实护理国土资源,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须突出并始终贯彻的一条主线。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改革创新,研究探索土地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着力在“开源、节流、建设”三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千方百计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各类用地难题。
一是千方百计挖掘资源。国土资源是十分有限的自然资源,抓好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实现占与补的总量平衡,是国土资源护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占一补一”的法定义务,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应尽快勘探补充新的矿产储量。要按照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思路,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地质勘查找矿力度,不断拓展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新空间。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拓宽用地渠道,鼓励试行“先拆后建”,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向城镇集聚、耕地资源向规模化集聚。在不破坏整体生态的前提下,重点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大力推进采煤塌陷地等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加强沿海滩涂资源围垦开发。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完善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机制,争取实现勘查找矿的新突破。
二是千方百计节约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破解资源硬约束难题的根本途径,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土地管理工作的主要抓手。要坚持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手段综合运用、政府企业社会积极互动,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前提、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监管考核为保障、以市场配置为基础,建立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和推进土地利用“三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积极倡导以多层厂房为载体的“精品产业园”建设,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有效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开展重要城市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和集约用地考核。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制度。积极调整盘活闲置土地,鼓励用地单位少要“新地”、多用“老地”,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三是千方百计建设资源。重视并加强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护理好有限的国土资源,加快推进资源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要以“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为目标,重点加强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确保我省6606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要按照省“环保优先十大工程”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山体保护复绿工程”、“工矿废弃地恢复工程”。加强山体资源护理,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加快露采矿山生态环境的整治修复,切实保护好江苏青山绿水。
动土有据
把握国土资源管理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影响面宽、反应期长的特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行政行为,不搞变通,杜绝突破,切实增强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这既是维护国家土地法律法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根本要求,也是维护我省土地市场秩序和全省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形象、保护干部自身安全的重要保证。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国土资源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重优化建设用地、矿业权审批流程,严格依法规范审批行为,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审批机制、严密的监督机制和刚性的追究机制,形成覆盖系统上下、更加科学高效的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系统;进一步完善对外公告、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内部会商、会审、督办制度,倾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制定并严肃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有错必查,有错必治,有错必究。
二是全力打造“阳光国土”。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公开促规范、促监督、促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和门户网站建设,推动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的全程公开和全程监督,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实现“三必”:批必有据、供必按章、管必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审批使用每一寸土地。
三是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强化执法预防和联合执法,建立事关事中事后紧密衔接、覆盖批供管用全程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事先防范,有效制止”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重点完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运用卫星遥感、“3S”等高科技手段,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全方位监控体系;着力探索和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创建国土资源与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的共同监管机制;完善土地执法奖惩机制,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将土地执法监察与用地计划分配、建设用地审批挂钩,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用土有益
以促进江苏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设为己任,以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主线,积极探索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新思路,让有限的国土资源产生更高的效益,同时更好地维护资源使用者权益,更好地体现土地收益倾向民生。要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先行、保障和引导作用,在土地供应上始终坚持“三个优先”,保障和促进江苏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地发展。
一是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促进江苏率先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用地,用好用活土地供应政策。重点保证国家和省级重大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做好省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安置、用地报批服务。加快统筹和推动区域共同发展,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划,实行分区域差别化供地。进一步引导苏南地区提升产业结构层次,苏中地区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苏北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实现苏南、苏北产业项目的梯度转移以及资金资源的优势互补。
二是优先保障节能减排环保科技的项目,促进江苏科学发展。按照“调高、调优、调轻”的要求,改革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办法,引导和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完善重大项目土地利用计划“点供”制度,建立省市两级点供制度,增强土地调控能力。提高供地项目质量,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占地少、能耗低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土地供应比重,鼓励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用地企业增资不增地。从计划安排、用地审批、规费征收等环节,坚决支持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企业,促进按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三是优先保障解决民生问题的项目,促进江苏和谐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于民。认真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加强对新增住宅用地的审批管理,优化住宅用地结构,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比重。按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进一步统筹土地收益用于农民、农业和农村的各项政策,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扶持和保障高效农业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即征即保”,建立保障标准定期增长机制,切实保证我省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目前,正值省委、省政府率领我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刻,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方向、创新思路,进一步集聚资源、破解难题、服务发展,尽快制定开创我省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工作新局面的有效举措,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