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2年九成市民领到市民卡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08-06-26

 
  老年人优待证暂不取消

  本报讯(记者/郑佳欣通讯员/彭净)由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起草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征求意见。广州市信息办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所有发放的市民卡均已规划好劳动就业、社保、老年人优待、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内容,只待部门、政策衔接完毕即可开通。但目前老年人优待方面还没有完成衔接,因此暂时还不会取消老人证。

  据悉,截至今年5月31日,已有约33万医疗保险参保人应用社会保障(市民)卡办理医保业务,刷卡就医购药约31万次,支付医保费用超过5279万元。到2012年,90%以上的广州户籍居民将领到该卡。

  市民卡能否也像“羊城通”一样用于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领域以及市政缴费和小额购物支付?广州市信息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如有必要会进行考虑,技术上不存在问题”。

  据悉,社会保障(市民)卡有一定的有效期。持卡人不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6年。持卡人已满16周岁、不满65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持卡人已满65周岁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长期有效。

  目前,社会保障(市民)卡统一由参保用人单位办理,暂时不受理个人办理。今后,随着覆盖市、区、街三级网点建立后,可实现个人就近办理相关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