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大代表信息将上网公开发布
来源:福州晚报 更新时间:2008-06-26

25日,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福州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工作制度(草案)》规定:今后我市将建立市人大代表信息公开制度。每届市人大代表依法产生后,将在福州人大网站上公开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人大常委会人代室主任杨康表示,为了使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必要制定这样一项规定。此前,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已在福州人大网站公布,征求了全体代表的意见。

  草案鼓励市人大代表设置代表网页、开通代表信箱等多种联系方式,扩大同县(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系。

  草案还规定,由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市人大代表每年至少一次回原选举单位列席或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每届至少两次向原选举单位汇报自己履行市人大代表职责、执行市人大代表职务的情况。原选举单位要经常了解询问市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对不称职的市人大代表应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依法罢免其代表职务。

  (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