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环境保护部 更新时间:2008-06-26

 
      
 
  直辖以来,重庆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12345”总体思路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是服务发展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将原有的21项行政许可项目归并为11项,98个建设项目审批类别下放了83个,优化办事流程57项,缩短办事时限81项。建立完善了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引导和服务招商引资,做到重点项目早知晓、工作早介入、服务早到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和关停高耗能行业,促进新兴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极支持环保产业发展,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得中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称号,全市环保产业骨干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第6位。

  二是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坚持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薄熙来书记亲自带队,到环保部为我市环保工作争取了更多的支持。王鸿举市长亲自担任市环委会主任,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建立和完善我市环保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工作机制、管理体制、资金投入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市已经初步建立了以推进环保“四大行动”为主的环境质量改善机制,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主的执法联动机制,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的环保实绩考核机制,以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为主的社会监督机制。此外,还与京津沪建立了环保联系会议制度,川渝达成了共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协议,并建立跨区域环境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三是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41个环境监察机构、17个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了电子政务传输系统,建成了市级自动监控中心,对市控重点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控,开通了GPS定位系统,对环保投诉的污染源进行准确定位。建立了三级应急防范体系,环境应急处置和快速响应能力明显增强。妥善处置了开县井喷、天原氯气泄露、垫江英特化工厂爆炸事故等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维护了环境安全。

  四是总量减排实现双下降。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总量减排工作机构,加强对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编制了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区县和企业。初步建立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以及总量减排工作机制,加强了对重点减排地区、行业和单位的督查和指导。2007年,我市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双下降,较2006年分别下降3.88%和4.81%。

  五是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相继批准实施了“蓝天”、“碧水”、“绿地”和“宁静”环保四大行动,有效地改善了环境质量,得到中办、国办督查组的肯定。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577万亩,公益林建设853万亩,三峡库区库周绿化带建设造林绿化70.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3万平方公里,建成自然保护区51个、农村户用沼气池82万座。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7.12%,森林覆盖率达到33%。渝北区、北碚区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大足县、巫山县建成国家生态示范区。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07年满足优良的天数达到289天,比2000年增加102天,为开展空气质量日报以来最好水平。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库区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三江”重庆段8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2%。

  在全市环保工作不断推进的同时,环保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市环保局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先后被评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在历年的政府目标考核、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改活动考核中均名列前茅。近四年,市环保局获得环保部(总局)表彰12次,市委市政府表彰13次,市环境监察总队两度被评为全市十佳行政执法机构,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被团中央评选为全国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