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陇南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6-27

陇南市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对救灾资金物资的拨付、接收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分配、物资采购的数量、价格等进行公示,增加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加强全市抗震救灾资金款物监管工作。

制度要求市、县区、乡镇政府及民政、财政等接收部门和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告以下事项:一是上级政府拨付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数额、分配情况;二是本级政府安排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数额、分配情况;三是接收抗震救灾捐助资金物资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额情况;四是对灾后重建资金的分配和物资采购的数量、价格等进行公示;五是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在公开的形式上,一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印发简报公开;二是在村务公开栏公开; 三是在政务公开栏公开;四是在报刊、广播、电视公开;五是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制度还规定,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要在县区、乡镇政府门口、物资接收发放点、群众活动集中的场所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