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内网与应用的关系
来源:信息化建设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吕大良

   大力推进包括政务内网在内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推进政务内网建设,除了投入约束、安全制约、规划缺失等实际困难外,认为没有需求、缺乏应用、不需要建,或投入产出不合理、不值得建等,也是普遍的深层认识障碍。笔者试通过对政务内网与互联网的应用类比,对该问题进行间接的实证分析。

    从“鼹鼠”到“第二生活”

    上世纪60年代,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建设互联网的初衷十分简单,即把若干个相互独立的物理网络联接成为一个互联互通的逻辑网络,以方便同时操作若干终端。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应用层出不穷,令人目不暇接。

    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许多人认识到在互联网上查找文件和信息并将其组织起来的日益重要。1991年,欧洲粒子物理研究所(CERN)的伯纳斯·李为了共享研究信息,开发了第一个基于网络的超文本界面。其后,基于菜单驱动的信息查询工具——Gopher(中文意为鼹鼠)成为互联网上第一个广泛应用的超文本界面。但“鼹鼠”这个眼神儿不太好的小家伙,并不是在互联网上挖掘信息的理想工具,它主要是纯文本的,在容纳全部已有的数据类型方面存在不足。

    1993年,美国国家超级计算应用中心(NCSA)的一个研究小组推出了图形界面的浏览器“马赛克”(Mosaic),成为万维网的转折点。“马赛克”的图形界面比主要基于文本的“鼹鼠”更受欢迎,万维网才迅速发展壮大,逐步成为互联网的代名词。

    目前,借助浏览器,人们不仅将互联网作为最大的信息来源,而且通过网络处理现实世界的各种事务,甚至可以完全在网上过着与现实世界并行不悖而又互相衔接的虚拟生活。在美国林登实验室运营的“第二生活”(Second Life)中,建立了完整的市场体系,包括货币、金融、经济和交易体系。其货币“林登币”直接与美元挂钩,汇率每天随着美元上下波动,并可自由兑换。“第二生活”中的“王府井”,其虚拟地价已经翻了几番,黄金地段已经快被抢光。IBM、戴尔、索尼、通用电器、阿迪达斯、可口可乐、路透社等大批知名企业,都在“第二生活”中开设专卖店。一家美国衬衫企业在“第二生活”中销售虚拟衬衫,并将设计拿到现实世界销售,实现了扭亏为盈。目前,IBM公司在“第二生活”中建立了办公大楼,楼内的各种会场每天都在帮助全球各地的IBM员工召开各种不同领域、大大小小的内部会议。现实世界的任何东西,几乎都可以在“第二生活”的虚拟世界中找到。

    纵观互联网应用的发展,从电子邮件到万维网,从远程访问到网上协同,从文件共享到流媒体,从IP电话到虚拟生活,谁能在互联网建成之前就能预测甚至想象到这些应用呢?

   “X客”大检阅

    互联网应用的自发性、多样性、创新性,还可以从互联网用户的演进和分化来考察。互联网建成之初,用户主要局限于专业技术人员。随着互联网社会化应用的发展,用户数量迅速扩张。早期的互联网用户只有一个通用的称谓“冲浪者”;在国内,大家则更习惯本地化的概念“网民”。如今,网民不仅在数量上今非昔比,结构上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分化成各种不同的族群,通常以“某客”冠名。现撷其要者,简述如下:

    ——博客(Blogger):在网上写流水记录的人。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名人徐静蕾为此作出了突出贡献,《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也功不可没。

    ——播客(Podcast):将自己制作的音视频文件发布到网上,并允许别人通过订阅自动接收更新的人。最初主要是为了配合苹果公司的iPod使用,让人不得不佩服苹果一贯的创新精神他们生产的不是产品,而是一整套商业模式和生活方式。

    ——维客(Wiki):在网上参与协作式写作的人。当前网上最著名的维客项目就是维基百科。推荐大家试试,切身感受一下“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掘客(Dig):在文章投票评论站点上,通过“顶”某篇文章而影响到该篇文章的排序甚至显示位置的人,实质上是“让读者当编辑”。

    ——威客(Witkey):在网络上出卖自己的知识商品的人。

    ——晒客(Share):把自己的珍藏之物“秀”到网上与大家分享的人。

    ——换客:通过互联网交换物品的人。

    ——拼客:通过网络发起某种集体行为的人,如团购。

    ——米客:把注册和销售域名作为一种投资手段的人。

    ——闪客:制作Flash动漫的人。本质上与互联网无关,只是互联网便利了他们的作品发布、交流及学习而已。

    我们相信,随着互联网应用的发展,今后还会有更多的“X客”出现。这些层出不穷的“X客”,在互联网出现之前,恐怕连他们自己都想象不到吧!

    网络的“萨伊定律”

    西方经济学上有一个著名的萨伊定律,与现代主流观点认为的需求决定供给不同,认为供给会创造需求。尽管该观点不是主流,但仍有各种演化形式,影响着现代经济学从供给方面进行的研究。通过对互联网及其应用发展的考察,我们似乎得出一个类似的定律:不仅应用需要网络,网络本身也会创造新的应用。我们姑且称之为“网络的萨伊定律”。互联网应用的发展,印证了这个定律;那么,对政务内网是否也适用呢?

    笔者认为,答案在某种程度上是肯定的,这是由网络在电子政务中的地位、作用及电子政务发展的特点、规律决定的。一方面,政务内网是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发挥着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作为基础设施,正像高速公路的建设一样,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如果等到货运量已经达到需要一条高速公路承载时再建,可能为时已晚,不仅建好之日就是饱和之时,更重要的是,已经长期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与此相反,如果适当超前建设,则可大大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使当地能够修更多的高速公路,上更多的建设项目。另一方面,电子政务的需求经常是潜在的。如果没有网络展示的应用可能性,特别是示范应用的引导,许多应用需求将长期处于“蛰伏”状态。加上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正处于“活动期”,变动多于稳定、未知多于已知、模糊多于确定,蕴藏着大量的应用需求,只要有网络的支撑,就能够适时开发上线,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因此,网络创造应用,并非是不可能的臆断。当初互联网的建设者,不可能想象到如今互联网的应用景象。政务内网适度超前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推进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手段。当然,这个“度”一定要把握好,避免盲目超前,造成浪费。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信息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