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来自吉林、福建、广东及四川等四省的检察长先后发言,总结了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的工作成绩,更加坚定了广大检察人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心和决心。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以监督促和谐 以监督促发展
今年以来,吉林省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监督促和谐、以监督促发展”的理念,坚持能力建设与机制建设“两手抓”,通过提高能力、完善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协调推进全省检察工作。
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我们深入开展了以检察官职业信念、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五职”教育活动,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全员培训,组织专家型公诉人在全省开展公诉巡讲活动。继续抓好补员工作,累计选调、招录人员885人,占全省检察人员的16%,其中充实基层681人。举办司法考试培训班,全省已有339人通过司法考试,占参训人员的40%以上。队伍结构不优的问题得到改善,检察官断档的问题得到缓解。
以科学管理理论为指导,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我们提出了科学构建“四个体系”的目标:一是构建执法规范化体系,特别是围绕正确处理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与质量的关系,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诉讼质量的工作意见》。二是构建队伍专业化体系,制定了我省检察机关《检察队伍能力建设规划》。三是构建保障现代化体系,制定了我省检察机关新一轮的《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和《计划财务装备建设规划》。四是构建管理科学化体系,积极开展了高检院确定的规范化机制改革试点。
以保障民生和促进发展为重点,始终紧扣监督主题不放松。一是坚持反贪污贿赂与反渎职侵权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截止到6月末,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52件,其中大要案382件;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2件,其中重特大案件和要案189件;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65人。积极查办商业贿赂、严重危害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新开展了300个重大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二是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统一,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相统一。截止到5月末,共批捕犯罪嫌疑人6447人,提起公诉8021人。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5人,提起公诉30人。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开展了量刑建议和未成年人犯罪集中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对可捕可不捕的不批捕853人,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412人。三是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纠正诉讼违法与查办司法腐败相统一。截止到5月末,共依法提起刑事抗诉44件,依法提起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56件。同时注意做好化解矛盾工作,促进了司法公正。
下一阶段,我们将结合我省省情和检察工作实际,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努力开创我省检察工作新局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围绕中心工作 创出工作新成效
广东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实效。
坚持服务大局不偏离。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放到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推进。紧紧围绕中央和高检院、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通过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击犯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
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放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1月至5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155人,起诉39280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加大开展排查化解涉检重信重访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动摇。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国、全省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坚持把执法办案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有机统一起来,把执法办案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把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有机统一起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月至5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79件1018人,同比分别上升19.83%和17.69%,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有力。把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1月至5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76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58件59人。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893件次、受理举报线索4136件。审查刑事申诉案件133件,立案复查65件,审结刑事赔偿案件11件,支付赔偿金47万多元,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坚持用和谐执法的理念处理社会矛盾,加强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探索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落到实处。
坚持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更加有效。认真研究广东诉讼监督工作的规律,查找监督的薄弱环节,明确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法律监督手段,切实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依法稳妥拓展民行检察监督新领域,在调解监督、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公益诉讼等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建立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互动机制,通过查处司法腐败来增强诉讼监督的权威和实效。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弘扬抗震精神 全力维护稳定
2008年,四川省维稳形势异常严峻,先后发生了冰雪灾害、部分藏区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以及建国以来最大的地震灾难。全省检察机关在高检院和四川省委的领导下,牢记职责,沉着应对,为四川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在突发事件、特大灾难面前,主动做好应急维稳工作。
积极应对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全力维护我省藏区的社会稳定。部分藏区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四川省院党组迅速成立专门班子,克服各种困难,确保了藏区的稳定。
沉着应对雪灾、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全力维护我省灾区的社会稳定。面对严重的灾情,全省检察机关在积极投入抗震救灾、采取措施搞好自救的同时,加大对涉灾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截至6月30日,全省共批捕涉灾刑事犯罪133人,起诉22人;立案查办涉灾职务犯罪5人,增强了灾区群众的安全感。
二、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过程中,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着眼于畅通民众的诉求渠道,大力加强日常涉检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8246件,100%依法审查处理;着眼于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扎实有效地化解涉检重信重访案件。努力实现将涉检重信重访问题有效化解在当地,保障在检察环节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危及奥运安全的事件;着眼于有效保障人权,努力实践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的要求。建立了全省三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着力解决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的应急生活保障等问题。
三、在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科学发展中,全力做好日常维稳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共批捕17860人,起诉18728人。其中,批捕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2943人,起诉3062人。批捕严重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的犯罪9696人,起诉9575人;批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471人,起诉535人。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廉洁的政务秩序。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255人,其中大案636件,要案78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615万余元;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公正的司法秩序。共依法监督立案420件,撤案153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03件(次);提出刑事抗诉54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90件,再审检察建议135件;对违法减刑、假释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303人(次)。保持了全省公、检、法等办案环节羁押人犯零超期。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省三级院积极应对特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全力投入抢险救灾,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促进了全省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将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的伟大精神,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加顽强拼搏的意志,全力抓好下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加强法律监督 推动创新发展
今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打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加大,诉讼监督效力增强,监督机制发生积极变化,推动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一是以整合侦查资源推动办案。二是以“抓系统、系统抓”推动办案,有效解决了一些地方线索匮乏、办案方法不多等问题。三是以专项工作推动办案。认真部署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四是坚持查办和预防“一体化”。福建省检察院共组织开展预防分析109项、咨询84件,发出检察建议65件,接受有关单位查询565批次。
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作为增强法律监督效力的重要手段。一是坚持加强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并重。今年以来,诉讼监督部门共发现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82件,从中立案侦查受贿、渎职案件63件。二是坚持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并重。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规范和指导执法工作。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就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调阅案卷等问题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三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并重。我省率先探索实行的检务督察制度列入高检院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后,我们根据检务督察的新定位,推动形成了管案与管人并重的有效监督体系。
坚持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提升法律监督效果的重要方法。一是深入研讨。召开研讨会暨经验交流会,研究制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意见;二是重在落实。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尽量不采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今年以来,共决定不批准逮捕978人、不予起诉406人;三是改进方式。全省通过不捕直诉、商请公安机关撤案、不起诉等宽缓刑事手段,促成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436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民事申诉案件达成和解62件。
坚持把规范执法作为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举措。制定下发了《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评议办法》,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评议。截至目前,省院和设区市院已对184个公诉庭进行了评议。全面推行和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等制度,试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等,增加执法透明度。
当前,检察事业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