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行政务公开十分重视,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趋健全,内容更趋规范,形式不断丰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更加有力,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

  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工作日趋完善。各地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以及税费改革政策、国有单位改革、救济款物发放、公共服务价格调整、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情况。做到该公开的都及时公开。不仅公开办事程序,还公开办事结果。同时,各地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公开形式。在普遍推行公开栏、办事明白卡等形式的基础上,有的地方还推行了“点题公开”,通过设立点题信箱、点题电话,根据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增强了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选择性。在方便群众办事方面,许多地方实行了“一站式办公”或推行了全程办事代理制,在村委会 居委会 设立代办点、街道乡镇设立便民室、县市区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等,由承办单位集中受理群众的申办事项,并为群众无偿提供全过程代理。这些做法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

  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全面推行。各地注意把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事权、财权、人事权有关事项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很多地方通过公开政府及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方法、办事时限、监督方式、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了政府公共服务行为。有些地区积极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还通过发展电子政务、开设政务公开网页、设立电子信箱、创建网上留言板等形式推行政务公开。

  大部分省区市和国务院部门已经推行了政务公开。很多省部级行政机关还在机关内部事务、公务员录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多数大中小学校以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重点,实行了校务公开。很多地方的医院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就医难、用药贵”等问题,以药品价格为重点,积极推行院务公开。水、气、电、公交等部门和行业以收费项目及方便群众为重点,普遍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有力推动了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