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湛江)研讨会上的讲话
海关总署党组成员、中纪委驻署纪检组组长 胡玉敏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很高兴来到湛江,参加由广东省纪委和中共湛江市委共同主办的“广东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湛江)研讨会”。这次研讨会是在中共中央刚刚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不久召开的,主题重大,非常及时。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湛江市作为我国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伴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在构建和完善具有广东和湛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海关系统学习和借鉴。借此机会,我代表海关总署党组,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湛江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对海关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欢迎大家到海关检查指导工作。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海关系统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落实层级责任,不断强化海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共建体制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湛江、厦门等特大走私案受到严厉查处以后,海关总署党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着眼于建设“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的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忧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海关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和海关工作的永恒主题来抓,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发展。党组书记、署长带头践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内容,并亲自部署工作任务,检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解决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处腐败问题态度坚决、毫不姑息。党组其他成员也都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当好责任主体。总署机关各部门和直属海关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海关业务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协调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等监督机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广大关员热忱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层层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职责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四个同步”,不断完善海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机制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之后,海关总署党组结合海关特点,制订印发了《2004—2010年海关系统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指导方案》及其《分工方案》。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总署党组逐步建立完善了“四个同步”的工作机制。
一是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海关业务建设。总署党组大力倡导党风廉政建设与海关业务建设深度融合理念,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与海关业务建设最大程度地整合、交融、贯通在一起,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互相促进、相得益彰。要求紧密结合创新和改革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再造业务管理流程,充分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致力于科学合理配置权力,严密监督权力运行,有效控制海关权力运行全过程,不断提高海关管理整体效能。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与业务建设成果相匹配,把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干部队伍廉政状况一起作为考核考察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以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保证和巩固海关业务建设成果,以海关业务建设成果检验和衡量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实践证明,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既为有效预防腐败提供了前提条件,也为业务改革和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同步防控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长期存在是由海关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这是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防范“两大风险”是海关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有效化解和防范这两大风险,是海关工作的长期任务。为此,总署党组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确立为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的中心环节。要求各级海关部门必须将业务改革和风险防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在设计改革方案时,要认真分析评估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在推进业务改革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切实掌握防控“两大风险”的主动权。目前,全国海关正在按照今年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查找“两大风险”,积极防范“两大风险”,有效化解“两大风险”。有中国海关特色的风险管理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已具雏形。
三是同步推进反走私斗争和反腐败斗争。根据走私催生执法腐败的客观规律,我们探索建立了反走私与反腐败的协作配合机制,即缉私部门在查处走私案件的同时,调查有无海关人员执法腐败问题,发现问题和线索后,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这项制度实施以来,不仅发现并惩处了不少腐败行为,而且对执法腐败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四是同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确保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重要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近年来,全国海关以落实两个责任制为总抓手,明确目标责任,突出重点岗位,抓住关键环节,加强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使各级海关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尤其是我们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任务分解机制,强化了驻署组局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职责,创新了领导干部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检查方式。不仅督促总署以及直属海关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盲目乐观,不减弱力度,而且督促海关总署和直属海关副职领导干部及其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强化“主动作为”意识,始终站在预防腐败的第一线,切实承担起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职责,湛江海关就是其中的代表。几年来,该关党组在抓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上头脑清醒、态度坚决、措施有力,以监控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为重心,探索实施了符合湛江海关实际的“两项机制”建设。他们在先期开展监督制约长效内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点工作,将长效内控机制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平台,较好地解决了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两张皮”问题,初步形成了以“两项机制”建设为抓手,以绩效评估为手段,以“海关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为依托,以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查纠为主线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链,为海关系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累了经验。
三、注重手段创新,不断提升海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水平海关处在反走私第一线,始终要面对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海关同时具有行政执法权和刑事执法权,防止权力滥用始终是海关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要掌握反腐败的主动权,海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就必须着眼于釜底抽薪的手段创新。我们重点进行了以下探索。
一是全方位加强预防腐败信息化建设。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行科技应用项目,大幅度减少人为操纵控制,优化权力配置,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制度落实,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行科学管理,深入有效地防治腐败。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海关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海关有效预防腐败提供了最为直接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是开发应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2002年,我们开发并推广使用了执法监督系统(一期),主要解决监察机构对业务执法和廉政风险单项指标的监控手段。在此基础上,去年又组织研发了“海关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系统”。该系统以关员和岗位为主线,以防范廉政风险为目的,通过计算机自动对比分析,对关员执法行为和廉政风险进行实时全程预警、处置。目前正在部分海关试点应用,效果明显,明年将在全国海关推广应用。随着这一系统的运用,海关执法监督和防治腐败工作能力将得到新的提升。
三是以“廉政共建”为载体优化海关外部执法环境。督促和指导各级海关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共同开展了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工作;联合口岸执法单位开展廉政共建活动,协调国家口岸办恢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各海关单位还与进出口企业签订并落实了“关企共建协议书”,与协勤武警建立了廉政共建协作机制。这些主动措施使海关外部执法环境得到了改善。
经过努力,目前全国海关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更加完善,执法风险与廉政风险一起防范、反走私与反腐败紧密结合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海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社会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不少工作受到了中央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肯定,国际透明组织官员也公开赞扬“中国海关在反腐败中所采取的许多措施在国际反腐败运动中还是比较先进的”。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形成。当然,与广东省和其他地方、部门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同志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并重,相互融合,协调推进。下一步,海关系统将按照中央要求和《工作规划》部署,紧密结合海关实际,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抓住重点、突出特色、狠抓落实、体现实效上下功夫,确保《工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一是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实际效果,引导广大海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是坚持规范在前,预防在先,管好“龙头”,抓好“源头”,抓住“苗头”,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一把手”的监督。三是继续加大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力度,健全完善同步防控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工作机制。四是加强源头治腐制度建设,依靠制度加强对决策权力、重点岗位执法权力和人财物管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使海关各项权力规范运行。五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六是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全面加强监督部门自身建设,使海关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