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联合评测城市信息化水平
来源:解放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评测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基础设施指数”、“使用指数”、“知识指数”、“环境与效果指数”、“信息消费指数”,还有16个二级指标

  ■上海的“信息基础设施指数”、“使用指数”、“知识指数”和“信息消费指数”的得分均最高,但在“环境与效果指数”上落后于排名首位的苏州

  ■到2012年,评测范围有望覆盖本区域全部25个地级以上城市

  本报讯 (沈闰州 记者 徐瑞哲)昨天在沪举行的相关课题结题会透露,在长三角“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联合评测中,上海的总指数现居八大城市之首。会上,苏浙沪三地签署协议,将这一指数的联合评测由课题形式转向制度化、常规化,到2012年,评测范围有望覆盖本区域全部25个地级以上城市。

  为促进长三角信息一体化,科学评价各城市信息化水平,科学制订有关规划,上海市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及兄弟省份相关机构于去年11月成立课题组。该课题以国家统计局“中外信息化发展指数”研究成果为指导。去年末,基于这一指数的“国家信息化水平总指数”,已作为衡量我国信息化“十五”发展水平、设定“十一五”发展目标的主要指标。课题组也据此建立起一套结合长三角实际的评测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基础设施指数”、“使用指数”、“知识指数”、“环境与效果指数”、“信息消费指数”,还有16个二级指标。

  历时半年多,课题组对长三角8个城市近年来信息化发展水平进行了测算,总指数平均值为0.703。其中,排名第一的上海总指数为0.866,并列第二的苏州、杭州均为0.741,位列第四的无锡总指数为0.707。在5个一级指标中,上海的“信息基础设施指数”、“使用指数”、“知识指数”和“信息消费指数”的得分均最高,但在“环境与效果指数”上落后于排名首位的苏州。

  截至去年末,上海市固定电话达1454.7万门,移动电话达2626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531.6万个;城镇居民家庭计算机拥有量每百户达103.8台,彩电拥有量每百户达183.1台;城市居民家庭人均信息消费支出达1577.76元。今年上海还将研究制订一系列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以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管理、无线电电磁环境管理、企业信息化、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为重点,借鉴本区域其他城市发展经验,优化本市信息化发展环境。

  根据《联合开展长三角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评测研究》等相关合作协议,两省一市将建立区域信息化发展与规划研究协调小组,共同探索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编制和评估、信息化重点项目策划等工作。已制订的有关合作规划提出,到“十一五”期末,长三角信息产业增加值所占区域GDP比重,将力争达13%左右,其中集成电路、移动通信等产业将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形成一批国际知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