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7年2月6日在桂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长 张秀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0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动员和组织全市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克服和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全面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初步统计,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619.12亿元,增长13.7%,生产总值连续三年上新台阶,增幅创1998年以来最好水平;财政收入59.32亿元,增长14.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0.87亿元,增长31.3%。其中,县域生产总值407.07亿元,增长13.2%;财政收入24.9亿元,增长15.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1.92亿元,增长34.2%。

    ——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达617.75亿元,增长22.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43.69亿元,增长24.4%。实现利税37.45亿元,增长26%。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比上年提高16.8个点,创历史新高。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199.7亿元,增长26%,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2.3%。昊华南方(桂林)公司、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桂林娃哈哈公司、桂林华力重工公司等企业销售收入增幅达48%以上。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90.59亿元,增长40.2%,其中技改投资37.98亿元,增长57.3%。工业园区完成产值231.4亿元,增长37%,高新区铁山、苏桥、秧塘园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62亿元,入园项目38个。县域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62.61亿元,增长31.9%。

    ——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成效显著。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99.48亿元,增长7.1%。粮食总产量207.69万吨,增长1%;水果总产量182.29万吨,增长9.4%;蔬菜总产量394.4万吨,增长6.1%;肉类总产量52.19万吨,增长6.6%;水产品产量10.24万吨,增长8.7%;食用菌面积1026万平方米,增长23.9%。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均居广西前列。种植业无公害标准化基地面积新增51万亩,绿色食品认证面积新增20万亩,养殖业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新增50个。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直接带动农户新增2.31万户。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70万亩。解决了农村1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沼气池2.12万座。扶贫开发解决了1.3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首批118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全面启动,投入经费2.07亿元,6.29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23万人,新增转移就业6.04万人。全州县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在自治区特色农业评比活动中,恭城、永福、荔浦县(自治县)进入十强县行列,兴安县溶江镇名列十大强镇,恭城瑶族自治县红岩村、阳朔县龙潭门村获十大示范村称号。

    ——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第三产业取得新成绩。旅游业主要指标再创历史新高,接待旅游总人数1337.95万人次,增长11%,旅游总收入68.75亿元,增长18.6%。其中入境旅游人数110.62万人次,增长10.5%,入境旅游收入20.97亿元,增长9.3%。漓江景区和乐满地休闲世界成为国家5A级候选景区,新增4A级景区3个,新增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3个。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通讯、房地产、金融保险等产业较快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8.86亿元,增长15.3%。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229.14亿元,增长14.5%。

    ——积极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达220.63亿元,增长44.5%,增幅高出全区13.4个百分点。编制了“十一五”城镇化发展、城市绿地系统、漓江东岸堤路建设等规划。完成了新建宁远桥、施家园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了黑山生态公园、市消防指挥中心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万福路一期工程、秧塘工业园三纵五横路网全面完工,雁山新区中心环路等工程开工建设,高校迁入新区进展顺利。县城改造及新区开发建设成效明显,百里生态小康文明长廊建设扎实推进,小城镇建设、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规划逐步实施。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红岩新村荣获“全国十大魅力乡村绿色家园奖”。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力度加大,依法拆除市区违法建筑6.7万平方米。集中开展了市区发展规划可用地调查、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城乡居民住房普查、乡镇办公用房和职工住房调查等工作,全市完成土地征收1043公顷,完成城乡居民住房普查6.9万户。军民绿化石山行动稳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全面开展,“创城”成果进一步巩固。桂林市再度获自治区“南珠杯”竞赛特别奖和组织奖。市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漓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平方公里,完成人工造林1.17万公顷。环境综合质量在全国47个重点城市中继续保持前列。

    ——强力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实施重点项目135项,完成投资67.26亿元,其中新开工36项,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的8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桂梧高速公路平乐至钟山段、巴江口水电站、鸿瑞光盘生产基地一期工程等项目竣工。桂梧高速公路桂林市区至平乐段和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完成县、乡公路建设投资2.51亿元,新增和改善通车里程698公里。南洲大桥、市人民医院综合门诊大楼、37个乡镇卫生院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国企改革和招商引资成绩突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重组桂林市橡胶行业取得明显成效,实施了长海发展公司、电力电容器总厂、磨床包装机械厂等25户企业改革改制。农村综合改革、财政体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等改革不断深化。积极开展“百企入桂”、组织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招商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新签内资项目484个,合同总投资373亿元,新批外商投资企业49家,合同外资额1.5亿美元。新签亿元以上项目57个,成功引入2家世界500强企业到桂林市投资发展。到位市外资金125.5亿元,增长99%,其中实际到位外资0.93亿美元(列入商务部统计口径的实际利用外资额0.67亿美元,增长92.2%)。外贸进出口总额5.84亿美元,增长32.4%,其中出口4.29亿美元,增长39%。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13元,增长15.6%,为1998年以来最高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3391元,增长12.9%,比上年增加388元,增量创历史新高。城镇就业人数新增4.92万人,1.75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新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0.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保障、救助体系逐步完善,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督促发放农民工工资1789.64万元。建设廉租住房1.2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3.76万平方米,改善了部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市政府确定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等为民办实事工程基本完成。

    ——加强统筹协调,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完成技术创新项目325项,申请专利657项,2个“国家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通过验收。荔浦县成为国家科技致富试点县。人才小高地开展科研项目111项,其中国家级12项。人才培养引进和人才市场等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两基”成果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7400多万元,筹集资金资助近3000名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桂海碑林一期工程等文化建设项目完工,桂剧《大儒还乡》入选国家舞台艺术“十大精品剧目”,9件文艺作品获自治区铜鼓奖,文化和出版物市场进一步规范。基本实现5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平均参合率80%以上,受益农民101万人,创建文明卫生村65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8个,城区常住人口覆盖面达63%。食品、药品监管进一步加强。建设了一批社区健身服务设施,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成功承办了全国田径大奖赛等6项全国性体育赛事。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计划生育新机制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得到落实,人口自然增长率在自治区控制指标之内。

    ——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积极与市政协进行民主协商。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25件、政协委员提案299件,办复率达100%。“五五普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三大纠纷”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平安桂林”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桂林市荣获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一等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成绩。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健全重大决策制度。完善“一站式”服务,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行风评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扎实推进。积极实施《公务员法》,公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各县区、各部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桂林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一年,是社会事业加快推进的一年,是人民生活切实改善的一年。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向积极支持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驻桂林市的中央、自治区各单位、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海内外所有关心、支持桂林现代化建设的各界人士及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总量偏小;经济结构有待优化;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发展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行政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0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届政府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的总体要求,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以“强工重农、拓城兴旅、繁荣商贸、扩大开放、关注民生、优化环境、促进和谐、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实现桂林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700亿元,增长13%;财政收入67.6亿元,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3亿元,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亿元,增长1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年的工作要突出“五个重点”、做好“四个坚持”:

    一、以发展百强企业为重点,实现工业经济新突破

    按照自治区“一轴两廊”工业发展布局和积极发展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强势投入,扶优帮强,培育产业集群。力争完成工业总产值720亿元,增长17%。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12亿元,增长20%。完成工业投资95亿元,其中技术改造投资45亿元。

    加大百强企业培育力度。围绕做大“七大支柱产业”①和实现“1234”工业发展目标②,认真落实重点帮扶、挂牌服务、动态管理等一系列支持百强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百强企业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更大支持和倾斜。市、县(区)财政安排资金为强优企业技改提供贷款贴息支持,今年市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强优企业所在县(区)也要按1:1比例相应配套。重点支持30家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品牌的培育,鼓励和引导百强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强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保护。

    加强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理顺高新区管理体制,完善园区发展规划,搞好产业发展定位,加快大铁山园、苏桥园、秧塘园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的项目集聚能力。完善政策措施和利益分享办法,发展“飞地经济”③。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发挥骨干企业以商招商的作用,引进产业项目入园发展。积极推动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突出发展高科技、节能型、环保型的企业,力求在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和规模上有新的突破。

    加快县域工业发展。立足县域资源特点,培育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矿产品加工、水电等特色工业,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加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促进工业企业向集中区集聚发展。

    二、以新区建设为重点,实现城镇面貌新改观

    按照市区、县城、乡镇三个层次同时推进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突出抓好新区建设,强化城镇管理,加快城镇化进程。

    加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力争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上报审批工作。完成临桂及雁山新区、大铁山园区、绕城高速公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市政中心搬迁前期策划、选址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加强新区建设的土地征收和储备,加快秧塘工业园污水处理系统、雁山新区中心环路、漓江东岸堤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进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搬迁,加大产业项目引进和建设力度,促进新区更快发展。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年内东二环路建成通车,积极开展西外环路项目前期工作。继续实施小江小河综合整治,推进“城中村”、国有直管危旧公房成片改造,做好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加强市区供水管网改造和停车场建设。抓好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市域副中心和旅游次中心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对35个自治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的动态管理,加大建设投入,改善发展环境。

    加强城市管理。加大规划和土地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活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供应总量控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抓好城市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漓江流域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源林和水质的保护,坚决治理漓江挖沙、沿岸乱建房屋等现象,严禁采石、砍伐林木等破坏和影响漓江生态环境的行为。继续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的管理,彻底整治“五乱”现象④,根本解决脏乱差的问题。继续抓好城市绿化美化,保护建设好城市绿地,年内建成黑山生态公园,抓好漓东、净瓶山等公园的规划和前期工作。进一步巩固“创城”成果,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三、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要求,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实施“九个一”工程⑤。力争优质谷面积达到375万亩,水果总产量190万吨,蔬菜总产量400万吨,肉类总产量55.8万吨,毛竹面积170万亩,食用菌面积突破1500万平方米。

    继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快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讯、商贸、物流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抓好城镇防洪、江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大力实施“宽带进村、电话入户”和农村电脑、电视、电话“三电合一”工程,加强“三农”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及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和应用水平。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着力发展优质粮食、优质果蔬、优质畜禽、中药材、竹木花卉5个支柱产业,打造10个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培育10个农产品品牌。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市级重点扶持10家、每个县重点扶持3至5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开展农民增收致富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万人。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有关扶持政策。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编制自然村的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规划,恭城、阳朔两县年内要全面完成此项任务。统筹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化致富工程。以漓江两岸、景区景点周边、城乡结合部、百里小康生态文明长廊、重要公路沿线为重点,扩大新农村建设试点范围。完成240个村(屯)村容村貌整治。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抓好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四、以发展旅游业为重点,推进第三产业全面发展

    抓住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战略机遇,努力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全面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开展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和桂林旅游“品牌提升年”活动,实施旅游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传统经典产品和现有特色产品。完成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规划培育尧山景区、桂林相思江生态家园等一批旅游精品,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区,加强漓江、两江四湖、乐满地、愚自乐园等精华景区的策划和建设。加强桂林旅游品牌及重要景观的海外宣传与营销,努力开拓欧美等中高端客源市场。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巩固提升观光旅游,着力发展山水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和特色旅游。整合市县旅游节庆和重大活动,规范市县旅游新景点、新景区和其他旅游新项目的开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建设主题城镇。强化对旅游价格、税收、企业财务的监管,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切实整治和规范漓江游览秩序。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76亿元,增长10%;接待国内外游客超过1400万人次,增长5%,其中接待入境游客122万人次,增长10%以上。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工业服务、技术研发、信息咨询、经纪、评估、拍卖、社区家政等服务业,积极拓展新兴服务业领域。加快建设美居商贸城、联达商业广场、德天商业广场、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桂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等大型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加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做好财税金融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探索建立财政支出效绩管理制度,集中财力加强重点财源建设,强化财政投入项目监管。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桂林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抓好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展。

    五、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新提高

    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力量,办好18件实事。(1)全面消除现有中小学D级危房,回建校舍11.15万平方米。(2)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及“扶残安居”工程,改造2000户农村特困家庭危房,其中解决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安居问题。(3)新建基层司法所办公场所97个。(4)修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428个。(5)实施行政村通达和通畅工程。新增8个乡镇乡级路面硬化、19个行政村通公路、22个行政村等外路提级路面硬化、38个行政村等外路面硬化。(6)完成1000个自然村(屯)内道路硬化改造试点工作。(7)新建6万座沼气池。(8)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面工作,实现9个县208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0)帮助解决乡镇危破办公用房和干部无住房问题。(11)逐步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保障11万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济制度。(12)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⑥,建设农家店400家。(13)完成3750个自然村新村建设规划,开展40个自然村新村建设试点。(14)新种毛竹10万亩,完成毛竹低改30万亩。(15)完成市区30条小街小巷改造。(16)建设廉租住房1000套、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重点解决一线城管和环卫聘用人员住房难的问题。(17)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18)建设五美路、文明路停车场。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工作,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工作,筹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

    六、坚持项目带动,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集中力量,统筹资金,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工业、交通能源项目建设三大重点,统筹推进151项重点项目,计划投资137.98亿元,其中新开工59项,续建92项。市政项目,加快春江路、穿山桥系统改造、桂青路下穿铁路立交桥、东区污水处理厂和冲口垃圾填埋场扩建等项目实施。工业项目,促进巨型全钢子午胎技改、液化气相关设备制造、无机粉体材料加工等新项目建设,继续推进软件和智能终端生产线、特高压电力电容器生产基地、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等项目建设。交通项目,促进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湘桂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开工建设,继续推进桂梧高速公路桂林市区至平乐段、绕城高速公路、兴安至桂林市区高速公路、全州至兴安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推进贵阳至广州高速铁路、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两江国际机场扩建等项目的前期工作。能源项目,抓紧永福电厂二期工程、500千伏桂林变电站、县城电网建设改造等项目的实施。

    七、坚持改革开放,促进招商引资再上新台阶

    继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快公司制改造步伐,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困难企业资产处置力度,妥善安置职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水利建设管理、市政公用事业、财政体制、文化体制等改革。继续开展“百企入桂”活动,扩大与泛珠三角地区的交流,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按照“一轴两翼”⑦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尽快融入泛北部湾经济圈,开展多区域经济合作。以招大引强为中心,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引进和发展配套型企业。实施“打造桂林商务形象”工程,强化“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力争引进市外资金135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亿美元,引进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达到20个。努力扩大对外贸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桂林口岸建设,推动1至2个项目列入“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实现外贸出口额增长12%。

    八、坚持统筹社会各项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坚持自主创新,抓好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进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工作。做好桂林科技馆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科学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继续抓好人才小高地建设。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做好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准备工作。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动中专、中职学校集中发展,筹建桂林职业技术学院。做好和落实培智学校和盲聋学校的选址工作。切实抓好桂林旅专、桂林师专两所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加快发展。抓好桂林接力数码动漫中心等项目的开工建设,继续推进桂海碑林二期、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扩建等文化工程,做好桂林大剧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区文化建设。做好文化产业规划,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进一步规范文化和出版物市场。完成1991个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监督,完善妇幼服务网络和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城区常驻人口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创建1000个文明卫生村,新增4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规划桂林市新体育馆,抓好3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做好自治区第十一届运动会参赛工作,承办好中日韩三国青少年运动会。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抓好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在桂林市的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

    九、坚持行政能力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市,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司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抓好“五五”普法。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视信访和调处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推进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诚信教育,逐步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抓好国防后备力量和人武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双拥”工作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开展“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软环境年”活动。牢固树立“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重点加强行政效能、政府执行力和政务环境三项建设,着力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完善行风评议和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在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全面推行目标责任管理,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跟踪督办、认真考评、严格奖惩。继续完善投资软环境评议评价制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政府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降低行政成本。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加强与人民政协联系,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业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各位代表!成就载入史册,蓝图展现未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不辱使命,为实现桂林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①“七大支柱产业”:是指桂林市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食品饮料、橡胶制品、农产品加工7个工业支柱产业。

    ②“1234”目标:是指桂林市工业发展的一项主要目标,力争到2011年,10户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20户企业达到10亿元,30户企业达到5亿元,40户企业达到1亿元以上。

    ③“飞地经济”:是指在推进工业化和招商引资过程中,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把甲地招入的资金和项目放到行政上隶属乙地的工业园区,通过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从而实现互利共赢的经济发展模式。

    ④“五乱”现象:是指城乡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的现象。

    ⑤“九个一”工程:是指桂林市农业和农村建设发展的一项工程,到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0家,农村劳动力输出总数达到100万人,新增以毛竹为主的速生丰产林100万亩,毛竹低产林改造100万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0座,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建设新农村1000个,硬化改造村(屯)道路1000条,完成10000个自然村(屯)内道路硬化改造。

    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指商务部正在全国推行的建立和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一项工程,从2005年开始在全国进行试点,用三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内培育出25万家左右“农家店”,形成以城市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⑦“一轴两翼”:一轴是以南宁为起点,新加坡为终点,以公路和铁路串联起来成为经济长廊。两翼,一翼是从广西北部湾起,南达印尼与新加坡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另一翼是包含中国和中南半岛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