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应重视“上半年经济数据是否泄密”
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8-07-19

   作者 邓聿文


    9天前,某外电分别援引“官方消息人士”的说法称,上半年我国CPI同比上涨7.9%,GDP同比增长10.4%。这一数据与7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分毫不差。对此,国家统计局新闻处有关人员的解释是:两个数据完全一致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是媒体引用专家学者的预测后故意冠之以“官方消息人士”。(7月18日《北京晨报》)

    鉴于外媒常把有官方背景的研究机构中的专家学者看作是官方人员,因此“巧合说”和“借名说”有可能,但这并不表示没有泄密的可能。近年来,每当统计局要公布国民经济运行数据前,各家投行和研究机构都要竞相进行预测,结果总是与公布的数据八九不离十。当然可以说这是他们悉心研究的结果,但以各家投行与国家相关部门及研究机构的熟悉程度,换句话说,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经常在一起就一些宏观经济问题进行讨论,后者有意无意地透露一些数据的情况恐怕并不少见。

    统计局每个月公布的国民经济运行数据与每个人、与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市场动向,都有密切的关系。鉴于数据的敏感性和重要性,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它们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但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公开,而“官方消息人士透露”这种方式显然不合规定。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规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但该项制度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开方式的不当,一旦违规公开成为事实,如何处理泄密行为却并未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国家统计局上述工作人员才会说,“即使媒体提前获取了官方数据并加以报道,目前国家统计局也还没有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政府信息不但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政府的透明运作,因此,政府信息的公开,一方面要尽可能保障公众知情权,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建立违规公开信息的举报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隐瞒、篡改相关政府信息以及不当公开的行为,作为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的一种表现形式,严肃查办。

    总之,不管上半年经济运行数据是否泄密,我们既要重视民众的信息获得,同时对违规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也不能放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