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
来源:扬子晚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长三角频道7月22日消息:签1-3年的合同,最高拿14万甚至更高的年薪;不是公务员,但像公务员一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后占政府部门编制……这个月起,扬州在全省率先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凡是确实需要“政府雇员”的部门、单位,都可提出申请,不过审批时会从严控制,预计下半年产生的“政府雇员”不超10名。有关专家表示,人数虽少,却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雇员”。作为政府机关选人用人的新模式,“政府雇员”有助于改善机关公务员的人才结构,正成为一种趋势而走向常态化。

  [政策]“高级雇员”年薪不低于10万

  日前出台的《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确定,“政府雇员”指的是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办法明确了“政府雇员”的雇用程序。首先,需要“政府雇员”的部门单位提出计划,由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其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高级雇员须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面试后确定;人选一定范围内公示。第三,录用后跟雇用单位签订《政府雇员合同书》。

  根据职别不同,扬州市把政府雇员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普通雇员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有中级职称。高级雇员须是特殊的高级专才,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业绩突出。相应的,“政府雇员”实行年薪制,共6档,普通雇员是1-3档,年薪分别为5万、6.5万、8万,高级雇员为4-6档,年薪分别为10万、12万、14万,并适时调整。对少数特别优秀、对该市能作出巨大或特殊贡献的人才,经市政府批准可另行确定年薪标准。

  通常情况下,政府雇员实行任期制。扬州规定,一个任期为1-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2个月。受雇期间不得兼职。因特殊工作任务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可对短期聘用的高级雇员采取兼职方式。

  办法同时规定,受雇期间,政府雇员由雇用单位依据合同进行考核。期满后一旦解除雇用关系,这些雇员要自谋出路。

  [解读]不是公务员但占用政府编制

  据了解,《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由扬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该局流动调配处处长罗瑞勤说,这个办法是适应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对专业人才的特殊需要、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政府雇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没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但占机关单位的人员编制。

  罗瑞勤说,调研发现,目前机关工作人员总体偏紧。可在公务员招聘中,有些岗位招不到合适的人才。比如扬州市信息化办公室,承担着推进“数字扬州”的重任,信息技能人才紧缺,但公务员招考主要考察理论知识,“不能拿来就用”,连续几年没招到合适的;周期也长。可这个地方急着要人,这时就需通过招“政府雇员”的途径解决。

  “只有在重大项目、特殊任务等情况下,政府才雇用一些专业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不是职位特殊就实行雇员制,也不是哪个单位想招就招的。”罗瑞勤强调,日常工作事务缺人还是通过公务员招考来解决。

  罗瑞勤表示,理论上,每个单位都可根据需要提出“政府雇员”申请,但审批时从严控制,坚持少而精,最终要由市政府确定,“一开始不可能每个部门都有。预计下半年,全市会控制在10人以内。”

  [对话]最早“政府雇员”称做了“有意义的事”

  “成为公职律师,收入肯定不如社会上的。开始做这个‘政府雇员’,我有些矛盾,至今偶尔也有这样的感觉。不过再回头看看,感觉真就像许三多说的,自己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说的一些话还有人听。”昨日,作为全国首个以“政府雇员”身份成为扬州公职律师的许慧明,这样评价做了五年“政府雇员”的收获。

  现年41岁的许慧明是江西赣州人。2002年7月,扬州市被司法部定为率先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城市,经过扬州公职律师办公室在全国公开招聘,正在云南财贸大学法学院做老师的许慧明2003年6月,以“政府雇员”的身份在扬州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政府的法律事务,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许慧明说,做了五年政府雇员,可以说过得很忐忑,压力很大。由于许慧明和同事负责政府的法律事务,每当政府做出重大决策之前,会征询一下他们的法律意见。他们要为此进行法律论证,为决策合法性把关。“我来那会儿签了5年合同,月薪6000元,直到现在。”许慧明说,现在合同期满,正和聘用单位洽谈,基本确定继续留下来工作。

  [争议]“政府雇员制”是不是一剂“良药”

  正方:将来可成为选人用人新模式

  “目前,上海、吉林、杭州、武汉等地出现不少政府雇员。扬州全面尝试政府雇员制度,有利于改善政府公务员人才结构,这在我省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省委党校特岗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学玉表示,雇员制度作为一种趋势而走向常态化,将来可能成为政府机关普遍采用的选人用人的新模式。

  孙学玉教授长期从事公共行政学研究,在干部人事制度和地方政府改革研究方面成果丰硕。孙学玉表示,政府实行雇员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开“源”,弥补政府机关在法律、金融、规划、信息等专业领域里的结构性人才缺失,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此外,推行政府雇员制,有利于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遏制不断滋生的官僚主义,增强职业意识。在人才结构上,有利于减少“万金油”干部,增加“速效丸”人才。

  反方:有可能是“闲着媳妇请保姆”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法专家毛寿龙教授认为,“政府雇员制”与政府机构精简有关。政府机构在精简,其编制没有办法突破。所以,现在有的地方借用事业编制,招入政府雇员在干活,“政府雇员制”的实行成为变相增加人员,这就以一种新的、隐性方式造成政府机构臃肿、膨胀,有可能是“闲着媳妇请保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任建明则表示,公务员只要不出大错,不违法,就不会被解职。端着“泥饭碗”的政府雇员干得再好,也不会对端“铁饭碗”的政府公务员形成威胁。这就像把一条凶猛的鲶鱼放进了另一只没装沙丁鱼的水箱,“鲶鱼效应”无从谈起。此外,“政府雇员制”还有可能演变为领导个人的派性政治。有的新上任领导为了用“自己人”,很可能随时撤掉雇员,而不是用人惟贤。因此,对政府雇员在聘用、考核、晋升等环节,都应建立科学标准和程序。

  -相关信息

  无锡一“政府雇员”未完成任务没有续约

  2004年,无锡通过笔试、面试、电视公开选拔等程序,以50万和30万年薪,聘了两位雇员,分别担任对日招商首席代表和无锡市首席电视节目主持人。其中,作为对日招商首席代表的颜兵,在2006年合同到期之后,因未完成招商指标,双方没有续约。据了解,无锡最初打算招聘13名“政府雇员”,后来缩减为7名,实际只招了2名。颜兵合同到期后,无锡并未招聘新的政府雇员。

  在此期间,吉林、上海、杭州、深圳、武汉、长沙、珠海等地都推出了类似的制度。此前有媒体报道,江苏省人事部门也曾在早期表示过,要开展有关实施政府雇员制度的调研,随后不久予以否认,至今未有下文。

  扬州市的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是全省第一个市级层面的较为完整的“政府雇员”实施办法。罗瑞勤表示,扬州试行这个办法也很谨慎,今年算是起步探索,待逐步成熟了,再尝试扩大规模。

  -名词解释

  政府雇员制始于西方国家

  政府雇员是政府用高薪从社会上雇用的专门人才,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政府雇员制始于西方,典型代表是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国家有20%的政府岗位是临时政府雇员。在日本政府中也有11.9%的人是政府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