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司法局汤洪波)
为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武胜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以武司发〔2008〕35号文件印发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通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效果初显。
一是服务承诺到位。该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建立了服务承诺制;班子成员和股室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在政务公开栏向公众公示了分管工作和具体职能,让公众了解本单位的职能状况。并承诺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受冷落、不让工作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发生、不让工作机密泄露、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生、不让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
二是首问责任落实。该局要求服务对象到局来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要热情接待、引导办理有关事宜。对属本局和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详细解答,并一次性告政策、办事程序及所需提交的手续,避免其无效往返。局工作人员实行并坚持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尽可能地为来办事的群众提供帮助。
三、限时办结有效。该局要求全体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准时、规范、高效、负责地处理行政事项。对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和事项、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承办股室和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完成。如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或者因特殊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给予充分理由,并解释清楚。否则,将严格按照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目前,该局没有一例违反三项制度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