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水利局出台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来源:中国盐城 更新时间:2008-08-13

 8月初,市水利局出台了《盐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水行政管理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该《办法》共六章、30条,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障措施、救济途径和法律责任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该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并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对去年已经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抓紧进行全面梳理,于3月底前形成统一规范的目录文本,并按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对2003年以来需要公开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需要公开的内容46条,并于4月底完成了网络上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水利方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6月份将所有公开内容的纸质件分别报送市档案局和图书馆,真正做到应当公开的都公开,必须公开的在第一时间公开。7月份又下发了《关于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文件进行公开的通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