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基层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思考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 庾成日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信任司法机关及其司法行为的程度,司法公信力越强,人们对司法的信任程度就越高。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标志,是促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基本保障。
    当前,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由于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快速期,各类矛盾日渐凸显,多数群众热切盼望通过司法程序公平解决问题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人民法院作为解决这些矛盾的重要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势在必行。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民法院处在依法治国的中心地位,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着人民法院80%的审判任务,肩负着调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推进法治进程的重要使命,一审案件包罗万象,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最能了解和体会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最能彰显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几年来的司法实践,我们感悟出,基层法院必须把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准确、及时地运用法律手段调处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中,把人民群众视为我们的衣食父母,关注他们的生活,保护他们的权利,审判公正了、执行到位了、信访畅通了,公信力就会自然提升。

    周永康同志指出“提高执法能力,最核心的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也指出“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不断提高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加强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已经成为对新时期基层法官最基本的要求,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从人民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就要首先倾听、了解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了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有效途径一是广开信访渠道,通过信访,关注民生、化解民怨、保护民权。二是坚持“两个面向”即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就是要广泛自觉地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面向群众,就是要把人民群众视为我们的良师益友,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深入了解他们的想法,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广泛吸收他们的不满,全力解决他们的困难。

    基于此,2004年起,我们开始搭建信访平台,通过信访获取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

    一是搭建制度平台。几年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信访机制,确保信访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为抓实初信初访,制定出台了《涉诉初信初访界定细则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大信访处理力度,将过去的《院长信访接待制度》改为《院长信访排期值班制度》。为使重大信访案件妥善处置,实行了《延吉市法院重大信访案件汇报制度》。为使突发性信访案件及时得到处理,出台了《紧急信访事件处置预案制度》。为使追究责任有据可依,出台了《延吉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责任制(试行)》、《首办责任制度》、《包保责任制度》、《分级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延吉市法院信访工作首办责任人第一时间逐级汇报及责任倒查制度》。针对群众对法律法规理解能力不同,避免发生因为解释不到位引发信访问题,今年6月,我们建立起了立案答疑、判后答疑、执行答疑制度。明确解释有些事情为什么法院不予立案受理,有些案件为什么适用这样或那样法律规定,有些案件为什么要中止执行,在什么条件下恢复执行,防止解释不到位引发的上访事件,将信访工作向前延伸到立案、送达。后延到判后答疑息诉。

    二是搭建信息平台。2006年初,我们开始通过延吉市法院网站、立案大庭电话公示板和触摸屏系统对外公布了全院干警办公电话、小灵通号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几年来院长、副院长、庭长做客直播间13次,仅今年上半年,院长走进直播间3次,解答群众问题数十个并广泛告知法院信访渠道和信访电话,同时对手机状态、电话用语、回复等方面作出规定。

    我们还充分运用便捷的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快信访信息化进程,通过在线咨询、公开院长电子信箱,畅通信访渠道。每年受理网上咨询、院长信箱投诉百余件,回复率达到了100%。

    2007年6月,我们把过去一周一次的院长接待日改为院长信访排期值班制,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都有班子成员在信访室接待信访群众,进一步拓展信访通道,及时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搭建考核平台。为使制度不成为虚设,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法院岗位责任制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每年由院长同班子成员逐一签订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再同分管的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有目标、有部署、有考核、有责任追究。2005年以来,有5名审判干部因消极接访被给予行政处分,1名审判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全院每名干警均接受过诫勉谈话。

    四是搭建关爱平台。为消除一些群众信访心理压力,我们对信访当事人充分给予人文关怀,以“尊重人、理解人、感动人”为准则端正接待思想,还在院内铺设了盲道,卫生间设立了残疾人方便扶手,大厅增设了轮椅和老年人、残疾人等有困难求助电话告示牌,用行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2007年初,我们提出坚持“两个面向”,要求干警走向社会,深入社区,广泛与群众接触,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倾力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又深化了对群众观点的认识,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为此,我们提出了“道理在民间、智慧在百姓”口号,激励广大干警虚心向人民群众求教,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法院发展依靠人民,法院发展为了人民,法院发展的成果让人民享用。

    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道理在民间、智慧在百姓,就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健全完善发展中国特色司法制度,让法律更加贴近、惠及人民群众。忽视人民群众的需求,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都是与适合中国国情发展相悖的。基层干警应当秉承千百年遗留下来的厚德遗风,以优秀公民的身份,放下架子,通过参加社区活动,经常性地与群众打交道,看一看他们的生活,听一听他们的事情,想一想他们的愿望,进而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把群众工作作为司法工作的着力点,及时准确掌握少数群众和多数群众意见的交汇点,这个交汇点就是我们需要改正的缺点,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人文的、人权的、人性的、便捷的、周到的诉讼服务,满足他们的朴素愿望。人民群众的要求往往不是很高的,满足他们的要求并不难,难的是我们常常缺少为民司法的情怀。

    这里讲一个亲身经历,在一次深入社区中,一位妇女说她的妹夫遭遇车祸,不能自理。由她代理在法院打赢了官司,执行过程中因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迟迟没有执行,生活陷入困境。她真心相信并感谢执行法官为执行案件所做的努力,把执行不能的原因全部怪罪到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身上,对法院没有丝毫意见并同意执行员将案件中止。什么叫下落不明?因何得出下落不明的结论?我们认为有些干警就是对当事人、受害人没有尽职尽责,没有真正做到执行方法穷尽,没有把被害人当成自己的亲人,案件执行没有做到尽善尽美。后来经过大量摸底调查,收集信息,最终将拖了近3年的案件执结。当事人哭了,所在社区领导感动了,我们之间达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口头协议,凡是涉及他们社区的案件,寻找当事人信息的工作由他们承担。群众的支持减轻了我们多大的负担!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我们的工作就会多一份灵感和启发,就多了一份从容和智慧,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就会得到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