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信息大集中解决方案
来源:纳税服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5
 

    中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过近二十年发展已经初具规模,积累了丰富的信息化建设经验和成果,然而也存在诸多国家、行业都曾经遭遇的分散建设、数据积淀在基层,造成信息孤岛,规范难以统一、监控难以全面实时等许多矛盾和问题。因此,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税务信息一体化建设的总体建设规划,并在“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目标中明确提出建设“以省局为主和总局为辅的两级数据处理中心的电子税务工程”。


    这种按照税务信息大集中应用模式的建设目标就是在未来几年内,在进一步完善以总局和省局级税务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基础上,建成全国和全省一体的,主要征管业务的基础数据集中存储和处理的,反映网络时代特征和方向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功能完备、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新一代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将适应信息高度集中的应用模式,集成税收征管业务、行政管理业务、外部信息交换和辅助决策支持业务。

    本方案限于篇幅所限,抽取了整个方案中的核心部分;大集中的理念、应用系统架构和数据资源规划这三部分与大家探讨。

    税务信息大集中的理解

    税务信息大集中不仅给税务行业的业务模式、管理模式、操作模式会带来一系列的变化,同时对业务重组带来了机遇,也对未来税务信息化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税务信息大集中会涉及多个层面,比如数据集中、资源集中、管理集中,同时风险也会集中。关于大集中概念的理解,我们重点从业务应用角度,将大集中分解为“数据集中”、“应用集中(业务处理或管理的集中)”、“机构集中(组织设置扁平化)”等相互关联的多个层面。

   (1)“数据集中”是技术层面的信息存储和应用方式,指数据集中存储到较高层级的税务机关,其所下辖的税务机关原则上不存放数据。将基层业务运作环节的所有数据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并集中存放到高层税务机关(数据中心)后,就能更好发挥信息系统的整体效率,有力统一实施业务监控和减少大量数据失真。数据集中也是后两种集中模式的前提和基础,但后两个层面的“集中”牵涉面广,难以一步到位,则数据集中的目标可以先行达到,然后再不断反向作用于业务应用和机构设置的相对集中。(这一层面的集中对应于数据中心的构建和管理)

   (2)“应用集中”是指最基层的税务机构延伸点的前台人员仅负责受理业务(注:受理录入采集数据的服务网点是分散的,以方便纳税人申办涉税事宜为原则),业务的审核处理和批量加工是由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或者由后台业务岗位集中处理或管理的。应用集中的具体体现是同城(省)税务登记、同城(省)申报、同城(省)缴款、同城(省)购票、同城(省)统一核算、同城(省)文书申请与文书回馈等等。显而易见,要实现应用集中,必须以数据集中为前提。

   “应用集中”的另一个层面是体现业务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化资源由高层税务机关统一、集中地进行规划、实施与管理。(这一层面的集中是指发挥信息集中优势,强调信息共享,降低管理成本。)

   (3)“机构集中”是指在“数据集中”和“应用集中”的推进下,借助互联网下所有信息的高度共享机制,机构的层级和数量完全可以做到适当缩减和归并,按照专业化分工原则重新设置机构,确保各级机构各司其职,实现“扁平化”的集约化管理。(这一层面的集中相应于税务机构改革)

   “数据集中”是一种技术策略或技术手段,它最终是服务于业务战略的持续发展需要,它是“应用集中”和“机构集中”的前提和基础。“数据集中”可以做到透明,无关于业务流程及业务机构,或者说应用系统设计可以做到无关于业务流程和税务机构。但是,应用系统的生命力必须通过业务变革来进行体现。所以首先进行“数据集中”与“应用集中”结合设计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当然,整个大集中是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应用集中”以及“机构集中”不可能强求一步到位。在一个相当时期内,应用系统的设计必须支持不同层级的管理基础和机构设置模式。此外,由于税务信息化与工商、银行(含国库)等部门的信息化密切相关,我们还不能不考虑其他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发展态势,我们无法强求其他行业也同步实现信息集中,所以税务信息大集中还需要兼顾和适应周边行业的信息管理水平。

    应用系统架构

    目前,大型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一般采用基于J2EE规范的三(N)层体系结构。作为大集中系统基础应用架构,这是我国IT应用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技术上,在“大集中”系统中应该首要考虑以下几点:

    (1) 性能是衡量系统可用性的最重要指标,性能考虑应贯穿于系统分析、设计和编码、推广与维护的全过程;

    (2) 统一以消息中间件和XML协议实现跨层级、跨应用的数据通信;

    (3) 实现统一的工作流管理机制;

    (4) 利用组件和框架技术实现大型应用系统集成框架、税务应用核心框架,进一步可用于实现电子政务平台的核心支撑;

    (5) 将业务逻辑剥离为业务处理过程和业务规则。建立分类科学、编码统一的业务规则库,将业务规则从业务处理过程中分离,形成业务规则与业务处理过程之间的“多对多”组合关系;

    (6) 分步实施时,在开发中预留与其他应用的接口;

    (7) 尽量用批处理方式进行大数据量处理,并纳入到工作流中。

    适应大集中应用架构的分析

   “大集中”系统是一个业务复杂、数据高度集中、功能繁多的大规模企业级应用系统。具体从软件体系结构的角度来看,它具备以下的特征和要求:

    ·规模宏大、涉及的层面众多;

    ·业务复杂、业务规则如何抽象和管理;

    ·性能要求高、如何来保证关键类业务处理的响应时间;

    ·应用层次上的可伸缩性要求很高;

    ·业务运行的可靠性、可用性要求很高;

    ·应该切实保证业务操作的安全性,仅在功能层面是不够的;

    ·灵活部署和联机动态部署的要求;

    ·应用层面的可管理性;

    省局级集中以后,对于系统管理人员的要求可以说是相当高的。那么,在众多税务应用集中以后,如何实现对生产系统的有效监控、管理、应用配置、调整、部署等,是系统将来投入生产后必然需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在应用这个层面,需要提供给系统管理人员的是:

    ·方便的管理界面;

    ·丰富的管理手段,包括配置、部署、监控、调整、日志记录等;

    ·与系统管理类软件的有机结合;

    综上所述,对“大集中”系统这样规模庞大、业务复杂、用户数和交易量非常大的系统,要取得良好的建设成效,首要的一个前提就是总体应用框架和模型的搭建,框架和模型体现了系统设计的思想。而在同一结构内操作性的优化只能给系统的某个侧面带来量的变化,在一个良好的框架中,由于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系统内部的消耗,所以能够将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性能最好地协调发挥,同时降低整个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