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监狱工作实现新跨越
来源:江苏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江宁监狱党委书记、政委 宋洪兴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推动监狱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语境下的新时期监狱工作,就是更加尊重监狱发展的规律,实现监狱工作的新跨越,这种新跨越是坚持一切从监狱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寻求监狱事业新的突破,矢志争先领先,实现监狱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在又好与又快之间,找准跨越的方向,明确监狱的发展道路。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监狱工作,关键要紧扣发展,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新时期监狱工作的新要求,围绕“打造文明监狱、服务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按照“争当全国监狱工作排头兵”的要求,找准监狱工作的定位,选择最适合监狱发展的道路。为此,江宁监狱经过不懈的探索,最终找寻到了恰当的定位和合适的发展道路,即定位于监禁、矫正和警示三大职能,走一条质量型、科学型、内涵式的发展道路。
三大职能:监禁职能主要体现在构建安全的监管条件和环境,并对罪犯改造情况进行评估和控制,从而使罪犯服刑处于安全状态;矫正职能主要体现在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不至再危害社会;警示职能主要体现在使社会人对监狱和法律都有敬畏感。
质量型、科学型、内涵式发展道路:在质量型发展上,按照监狱体制改革要求,建立新型监狱组织框架结构、管理成本控制体系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新型监狱管理模式和内部运作机制,实现各类资源最优配置。在科学型发展上,把现代科技成果全方位引入到监狱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监狱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监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在内涵式发展上,突出与周边地理环境和文化特色的有效融合,提高监狱内在品质;突出与江苏监狱事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融合,努力使监狱管理模式、刑罚执行效果、队伍建设水平以及综合发展程度等均达到并保持全省先进单位水平,形成江宁监狱特色,真正实现监狱工作由安全型向质量型、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由经验型向科学型的转变。
在底线与理想之间,撑起跨越的支点,实现监狱的安全稳定。安全稳定是监狱工作的基本要求与底线,实现长久的安全稳定则是监狱工作始终追寻的理想。吴爱英部长指出,要紧紧围绕实现社会的可持续稳定,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作为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监狱安全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又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我们迫切需要全面的、动态的和持久的安全。
全面的安全就是要在确保监管、队伍、社区等方面安全外,还应当将安全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监狱工作的各个方面。
动态的安全就是要确保监狱时刻处于可控、在控的安全状态,不仅要保证平时的安全,还要在遭遇安全突发事件时,通过周密的应急预案、有效的应急措施迅即处置,将问题加以解决,把影响降至最低。
持久的安全就是要用长远的眼光看待安全,遵循和把握安全工作规律,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对安全问题科学预测、及时发现、有效解决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安全本质水平,从而实现监狱持久的安全。基于这种认识,江宁监狱通过逐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始终坚守了安全稳定这一底线。同时,更为了实现长久的安全稳定这一理想,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了监狱安全观,重视从服刑人员角度审视监狱安全,从服务和谐社会的目标衡量监狱安全,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服刑人员改造质量评估,科学疏导和矫正服刑人员不良心理,探索“感恩”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等新型教育模式,不断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最终把“犯罪人”改造成为合格的“社会人”,从而使新的监狱安全理念真正融入实际工作,为监狱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思索与实践之间,迈开跨越的步伐,彰显监狱的根本价值。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监狱工作,需要我们把握好监狱工作规律,在不断思索与实践中破解监狱发展难题,真正实现新时期监狱的价值。
探寻最优的执法效能,实现宽容与严厉的统一。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所在,而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指导监狱执法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效果,将罪犯由不和谐因素转化为和谐因素,将不稳定力量转化为稳定力量,将破坏力量转化为建设力量,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利益。近年来,江宁监狱按照管理分级、处遇分等、程序严密、规范有序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以劳动报酬、分级处遇、计分考核、法律行政奖励等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努力在监狱刑罚执行质量上加快形成特色,坚持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拓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就是要尊重人的主体性,维护民警和服刑人员两个群体的利益,更好地实现推动监狱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充分体现以民警为本的要求,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用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发展的胜利果实来团结、凝聚广大民警,让他们在奉献中充分享受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从事监狱工作的热情与活力,增强从事监狱工作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另一方面充分关注服刑人员,切实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为服刑人员创造出一个安全、公正、公平、文明的改造环境。
构建科学高效的评价体系,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只有将评价体系定位在科学发展,监狱工作才能形成公平公正、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新局面。当前,江宁监狱正紧紧围绕监狱体制改革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各类岗位工作标准,创新和丰富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手段,在确保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监狱各项工作,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基层民警和优秀民警倾斜的管理制度,并注重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确保考核评价的系统化、有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