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阳光标准”提升干部形象
来源:石家庄日报 更新时间:2008-08-24

 
 
    这几天,井陉县桃林坪村村民马文文甭提多高兴了:他在省四院看病花了9.2万多元,因参加了新农合,上了大额商业医疗保险,按有关规定可领到 5.4万多元医疗费补偿,一家人的负担减轻了许多。

    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该县财政出资,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使医疗费最高补偿标准由3万元提高到13万元。这是该县实施“阳光标准”系统工程惠及民众,提升干部形象的一个缩影。

    在“双创双树”主题实践活动中,该县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新标准制定和落实的重要原则,在全县实施了以标准制定“开门化”、实际落实“公开化”、绩效考评“社会化”为内容的“阳光标准”系统工程。同时,该县还出台了专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门制定标准、公开落实标准、社会考评标准落实情况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城规模、环境、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城建部门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制定了包括规划建设、园林绿化、主要街道、建筑装饰装修等各个层面的标准体系,实现了县城管理由“布置任务到按标准验收”的转变。为杜绝工作的随意性、主观性,工商部门采纳群众意见,开发出集案件管理、综合业务管理、食品管理和信用分类等为一体的OA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了对各项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标准化操作。

    “阳光标准”工程的实施,使各项工作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进一步树立起广大干部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形成了推动“三年大变样”,共建繁荣、文明、和谐新井陉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