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来源:吉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耿启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之一。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职能。如何把握好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也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按照党的十七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为经济发展服务,要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尽责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运行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创新市场准入制度的公平、透明、便捷、高效,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前提。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产生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特别是要为广大创业者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是经济发展的保障。面对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市场行为日趋复杂的形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握当前经济发展的脉搏,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速企业发展。企业申请注册登记,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属地登记管辖的原则,应尊重企业志愿,企业到哪级工商局登记都应受理并登记;在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上也应进行改革,改变细化经营项目的状况,应探索从大的行业大的类别去核定经营范围;企业注册登记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坚持按法律程序办事的前提下,要快事快办,急事急办,能一天办完的绝不用两天。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探索进行网上企业登记和企业年检制度,降低企业成本,为市场准入提供方便;促进不同方式的就业再就业。在城镇对不具规模,营业额较低的个体工商户放宽政策。积极创造宽松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农村向小康社会迈进的步伐。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和稳定的消费环境。和谐社会要求行政执法人性化,监督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归结到以人为本。这就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时时处处想着为民、便民和利民。只有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消费者才能够顺利地享受到经济快速发展的实惠,才能够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否则,如果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充分的保障,那么,经济发展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就无法得到应有的提高。在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常受到损害而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的市场环境下,消费的需求也必然会受到压抑,消费需求无法正常增长,经济增长自然就会受到制约。在一定意义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和公平的消费环境;通过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为消费者购买优质产品提供必要的条件;通过对虚假广告、夸大功能作用的广告的监管,确保消费者获得正确的消费信息。

  (三)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秩序,打击商业欺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市场监管,不断健全和维护市场秩序。只有市场监管有效实施,才能保证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宏观控制职能的充分发挥。但市场监管本身不是政府维护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市场监管是实现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手段和条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监督管理的过程,就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过程。工商管理部门在具体监管执法中要树立需求导向理念,要改变“权力本位”观念和“查必处,处必罚,罚必严”的思路,主动进行换位思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监管。对违法行为较轻,如超越经营范围但不是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或必须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应以教育为主,帮助其改正并补办相关手续。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搞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欺行霸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假冒商标、虚假广告、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运行。

  党中央强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