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继斌 法制网实习生 丁金凤
维护公众阅读权是公共图书馆的核心职能之一,但根据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共图书馆不再只是一个借阅场地,它又被赋予了另一个重要的使命,成为向公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平台之一。
但根据有关学者和记者的调查,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一些图书馆乃至大众,对公共图书馆角色的变换似乎还没有完全适应。
公共图书馆成为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中国公共图书馆自其诞生之日起,一直作为社会的藏书机构而存在,“知识宝库”的价值也仅仅体现在肩负着教育职能上。图书馆学长期以来去政治化的倾向,使得公共图书馆几乎没有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过作用,但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将公共图书馆从远离朝堂的理念中拉了回来。
在《条例》中,公共图书馆被赋予了为公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职责,成为政府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之一。
《条例》的第三章第16条在介绍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图书馆方面态度积极
对于条例赋予图书馆的这项新的职能,图书馆方面的态度是积极的。用首都图书馆北京地方文献中心副主任李诚的话来说,就是“增加这项职能,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他表示,以前他们要获得政府文件需要费很多的精力,有时还得花钱,但现在各级政府部门都会向他们主动提供这些文件。他说,这既可以增加图书馆的馆藏,又可以方便群众。
8月21日,记者走访了位于北京东南三环边的首都图书馆,看到首图为更好地落实这项工作,专门开辟了一个100多平方米的政府公开信息阅览室,一些政府文件也已经摆放在架上。
虽然这天有雨,但记者仍然看到有人在这个新的阅览室查阅文件。据李诚介绍,自5月1日《条例》实施起,每天都有两三个人来查询跟政府有关的信息,而且还有增多的趋势。
关于政府文件的来源渠道,李诚介绍,首图存阅的政府文件是北京市政府及其下属的各委办局以及十八个区县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一开始是由各政府机构和区县政府直接送来的,后来觉得这样工作量大,经过探索,现在改为每月底由首图派人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去领取。
据记者了解,全国各地图书馆对于给增加的这项新职能多数采取积极争取的态度。他们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而最为媒体和图书馆界所津津乐道的应属浙江的嘉兴模式了。在嘉兴市政府信息办成立的时候,嘉兴市图书馆副馆长就是信息办的成员,对于一些公众提交的申请,他们可以很方便地提交到信息办备案,或者直接在政府信息办的会议上进行讨论。
国家图书馆的尴尬
虽然多数图书馆对这项工作表现得很积极,但并不是所有图书馆在这项工作的开展上都尽如人意。
作为图书馆界龙头老大的国家图书馆,对于这一新的职能的落实并不尽如人意。
根据记者了解,现在国家图书馆对新的职能还没有从制度上和管理上完全转变过来,还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来管理这项工作,没有辟出单独的政府公开信息阅览场所,政府相关部门的纸质公开信息在这里也难以找到。据了解,国图把政府公开信息这项工作目前是放在期刊阅览室的。
据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部研究馆员程真介绍,他们之所以会面临这样的问题,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直属文化部,是个局级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不是平行的对应关系,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的文件是不能通过内部交换得到的。“之前国家图书馆的政府文件都是由各个出版社缴送而来的,但现在很多政府公开的信息都不是正式出版物,通过这个渠道是就很难得到了。”
当然,除了国家图书馆这个特殊的例子外,也有部分图书馆在这项工作的开展上也面临一些问题。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图书馆、担任《中国法律图书馆论坛》主编的田建设研究员,对《条例》赋予图书馆的这项新职能一直都很关注。他专门走访了北京市西城区和朝阳区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22日,他向记者谈到了他的见闻。
朝阳区政府在本辖区挂牌成立了三个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朝阳区公共图书馆是指定的窗口之一。田建设向记者介绍,作为综合服务窗口,朝阳区图书馆与区政府共同在馆内大厅中设立了查阅台,其中包括一台触摸台式机和图书馆提供的六台桌式电脑,7台电脑页面均直接与“首都之窗”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链接。
但田建设认为作为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图书馆根本无法提供依申请公开事宜的程序或咨询。因为在他走访时,这7台电脑有4台因被读者点击上网而损坏了系统。馆内没有提供区政府所属各部门的纸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索引,包括本区政府公报(在区政府传达室和区档案馆都可以免费得到)。馆内未设专职馆员负责与指导,不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问题,没有查阅者登记制度。在图书馆网页中也没有相关内容的特色栏目和政府网站的链接。
据记者了解,目前,无论是公共图书馆还是国家档案馆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都是对口性服务,即只针对本地区政府或其所属部门在其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
对不同地区、上位地区、中央机构不同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无法提供综合的查阅服务。
除了上面的问题,还有一个如何让大众知晓的问题。首都图书馆北京地方文献中心副主任李诚说,现在来图书馆查阅政府信息的公民人数所以少,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人不知道图书馆的这个新职能。他说,无论是图书馆还是媒体在这方面的宣传还不够。
田建设说,纵观国际社会,公共图书馆介入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一个通例,但这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还是一件新事物。
作为《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公共图书馆应如何真正承担起应有的公共信息共享桥梁的作用?如何真正发挥信息社会中弱势群体在信息资源公平获取方面的保障作用?这是公共图书馆应该好好思考的问题。
“信息公开职能在图书馆不应成为空架子”
专家呼吁应尽快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
法制网记者 孙继斌 法制网实习生 丁金凤
历史的改变往往由一件事开始。
中国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程真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行,为公共图书馆的历史性转型提供了契机。
程真说,“以往图书馆就是一个看书的地方,图书馆管理员的作用也就是监督读者不要损毁书籍;后来有了一定的进步,可以为读者提供一定的咨询服务了;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从欧美图书馆界的发展情况看,图书馆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为用户提供咨询服务之后,还能为他们解决问题,也就是能为他们提供更深层次的服务,《条例》的出台对图书馆的转型来说也算是一个突破口”。
令程真感到无奈的是,虽然目前大家都在呼吁要重视《条例》赋予图书馆的新职责,但实际情况却不是很乐观,图书馆在落实《条例》这方面还是存在着不少问题。他说:“设个书架或者建个阅览室,摆上几本书,然后写上‘政府信息公开’几个字;或者在每个图书馆设一个窗口,配几台电脑,给一个‘政府之窗’的链接———这是很简单的,但这也就是一个空架子,真正提供深层次服务还是存在很大的障碍。”
虽然从《条例》的出台到其正式实施有一年的准备时间,但程真坦言,一些地方在这一年的准备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是政府还是图书馆,对落实图书馆这项新的职能方面都没有提出具体的方案,他表示,目前还是处于一个摸索的阶段,各方都没有一个成熟的做法来落实这项工作。
首先是信息组织问题。程真说:“目前大家提到政府公开信息就直接想到了网络信息,但在网上收集这些信息真的是一项繁杂的工程。把网上的信息收集起来然后进行分类就更难了,因为现在各级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都有自己的一套模式,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编制和分类。这造成了我们在收集政府发布的网络信息后的分类整理工作十分困难,也直接导致了公众在检索和查询方面的麻烦。”
其次是图书馆与政府的协调问题。因为政府的公开信息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向公众提供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至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这方面却有一定的障碍。
程真说:“一般的公众对究竟如何申请是不太清楚的,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图书馆来帮助申请,然后政府审批,而这些审批后同意公开的信息以后就不必再重复申请了。要做到这些,图书馆和政府之间必须有良好的沟通机制。”
程真认为,要切实落实好图书馆这项新的职能,一个是要有技术保障,另一个是要转变观念,而更重要的是观念问题。他认为美国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美国的做法是:“第一,政府先将信息交于政府印刷局,然后政府印刷局将统一的出版物存放到图书馆,这样避免了信息的繁杂和分散;另一个就是寄存管制制度,政府将信息放于图书馆,就会与图书馆签订协议,协议规定图书馆在获取政府信息后必须为公众服务,这其实就是一种服务观念的转变。”
一直关注这项工作的《中国法律图书馆论坛》主编田建设也认为,要解决好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的问题,制度保障是前提,人员保障是重点,而关键是无论政府机构还是图书馆人员都要树立一种民主的意识。
无论是程真还是田建设,他们都向记者谈到了同一个问题,那就是,从三个多月的实践来看,要解决好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的问题,光有《条例》是不够的,有关部门还应出台一个实施细则。他们强调,切不可将让图书馆的这项职能变成一个空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