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确保政务公开
来源:黄山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08-26

 
  屯溪区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拓宽征求意见途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确保全区政务公开推行面实现100%。

  该区坚持实行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向6名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的政务公开监督员颁发聘书,广泛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受理监督和投诉。监督员享有知情权、质询权、明查暗访权,可随时对区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开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代表群众提出意见,在政府和群众之间进行“双向反馈”,协助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加深入、彻底,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坚持下去。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该区还通过向党群机关、向基层和向社会公共事业单位 “三个延伸”和发放征求意见表,不断拓宽征求意见途径,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在区属范围内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情况以及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为认真接受社会监督,该区制定了“首问负责制”、“A、B岗制”、“政务公开监督员制”、“目标责任考核制”和“新闻发布制度”等,规定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考核。由区政务公开办牵头,按季度组织有监督员参加的政务公开检查活动,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

作者: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