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松县坚持把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立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以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一、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知情权
以开放基层党务、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为目标,积极推行“阳光党务”。一是拓展公开主体。全县乡,村两级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并将公开主体扩大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体现公开的全面性;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的原则,党务公开不再停留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简单事务上,而是更多地公开双向承诺兑现、‘三级联创’考核及奖惩、换届选举、班子建设、农村经济发展计划、乡村综合考核位次、村干待遇等实质性内容。三是注重公开时效。乡镇、村均设立党务公开栏,实行上墙公开,做到常规工作每季一公开,特殊情况及时公开。四是重要工作公开。县委、政府今年确定的十大重点工程在新闻媒体公开,进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二、健全决策机制,保障党员的参与权
从有利于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出发,扩大党员的参与面,健全决策机制。首先,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换届后,分别制定完善了党内议事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程序,并将其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决策内容上,凡属党的建设方面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均由集体决策;在决策程序上,按先拟定议题,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然后集体讨论的步骤决定。其次,营造民主决策的环境。鼓励参与决策人员愿讲话、讲真话、讲实话,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对不同意见提倡争论,防止“一言堂”。再次,广泛听取意见。县委、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出台前征求党员代表意见,听取不同群体党员利益诉求,形成最佳决策方案。例如:县委出台在职村干“三位一体”,离职村干“一乡一策”文件,都充分听取和采纳县、乡、村各个层面的意见,使出台的文件可行性、操作性强,覆盖面广、得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好评。为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乡镇党代表常任制、村党员议事会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已在三个乡镇进行了试点,下一步将向全县乡镇推广,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权利的长效机制。
三、拓展选人用人民主,保障党员的选择权
把改进干部选拔、党组织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关键来抓,逐步将选人用人由“封闭循环”向“公开运行”转变。一是缺额公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扩大干部初始提名民主,将政府、县直、乡镇正职等关键岗位、重要职位实行县干、县委委员、候补委员“海推”提名人选,把干部选拔提名权交给党员群众。二是公开选拔、“两推一述”选拔优秀干部。今年初,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了11名年轻干部。先后在县教育系统、农委系统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竞职演讲、差额考察的方式,按1:5的比例选拔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三是“一推两考”选举产生乡镇领导班子。在乡镇党委换届考察中,所在乡镇的省、市、县党代表直接参加民主测评、民主推荐,通过党员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理论考试、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乡镇党委班子。四是“两推一选”村级领导班子。全县村级党组织换届主要采取的“两推一选”方式,即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组织考察、差额选举顺利产生了新一届的村党组织班子。选择了22个村进行党组织“两推直选”,即不提名候选人,只提职数配备、构成比例、任职资格,充分尊重党员的个人选择,按得票多少确定初步人选。党员大会上,按不低于20%的差额直接选出村党组织成员。五是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在发展党员中尊重党员的选择权,由党员和群众推荐建党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实行票决。
四、拓宽监督渠道,保障党员的监督权
积极创设载体,搭建平台,建立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干部、党代表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机制。一是参与评议县直单位。县委、政府连续5年开展行风评议和“满意单位”创评活动,行风评议对象主要是与经济发展环境相关的县直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抽取一定数量县以上党代表参评。“满意单位”创评对象是县直党政群机关,每年都抽取30名党代表参评。二是参与评议乡镇领导班子。每年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各乡镇党委都要听取党员代表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并将党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述廉”工作,都要接受党员干部的直接评议。三是参与评议村干部。各乡镇每年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双述双评”,村干部述职述廉,接受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民主测评和评议,测评评议的结果直接影响村干部岗位待遇和使用。四是群众评议党员。每年底,群众对党员“双向承诺”的履诺、践诺情况和“双培双带”示范带头作用等进行评议,并将结果在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