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淮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要求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改进文风会风,集中精力抓落实、促发展。
意见要求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按程序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市领导和市直部门参加,严格控制要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须公开发布的,可在淮安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发布,一般不再印发通报,与会议有关的文件应按正常渠道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发送;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每部门不超过1次,提倡按领导分工归口合并召开相关会议;遵循高效节约原则,尽量召开视频会议或电视电话会议;全市性表彰活动集中在全市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和三级干部会议上进行,其他表彰事项可通过文件或新闻媒体发布。同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杜绝重复发文现象;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减少文件中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论述。
意见还就提高会议效率、降低会议成本、控制讲话篇幅、规范文件办理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